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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人大原主席周惠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秀洲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09 18:38

  2017年12月,经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批准,中共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对秀洲区新塍镇人大原主席周惠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周惠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代价券、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周惠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批准,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决定给予周惠华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周惠华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说到,回顾走上犯罪道路的10年,个人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每天开始忙于酒局、饭局,周旋在各个圈子间协调利益、寻求支撑,成了权力的掮客,最终把自己推上了万劫不复的犯罪道路,给党和政府造成了重大损失,也让自己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陷入了痛苦的深渊。时至今日,只能把所有的忏悔,一切的反思转化为认真悔改,积极改造的动力,争取早日回归家庭,早日回归社会。   

  周惠华简历:   

  周惠华,男,浙江嘉兴人,1974年12月19日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

  1993年07月至2003年07月 在秀城区嘉北兽医站工作

  2003年07月至2004年01月 在秀洲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工作

  2004年01月至2005年06月 任秀洲区农经局畜牧兽医站负责人

  2005年06月至2009年08月 任秀洲区油车港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

  2009年08月至2009年11月 任秀洲区油车港镇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1年09月 任秀洲区经贸局局长助理(挂职)

  (期间2010年06月至2010年12月 在嘉兴市国土局秀洲区分局挂职担任法规科副科长)

  2011年09月至2012年01月 任秀洲区油车港镇副科级领导干部

  2012年01月至2012年11月 任秀洲区油车港镇副镇长

  2012年11月至2014年07月 任秀洲区农经局党委委员、区委农办副主任

  2014年07月至2016年12月 任秀洲区新塍镇党委副书记

  2016年12月至2018年02月 任秀洲区新塍镇人大主席

  2018年02月,因其辞去新塍镇人大代表的请求被接受,其新塍镇人大主席的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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