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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通报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16 20:0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海盐县纪检监察机关对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这2起典型案例是:

  1.原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于城中队中队长韩月良酒后驾车案。2019年11月28日晚,韩月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韩月良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0.4毫克/毫升。2019年12月3日,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韩月良罚款17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韩月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韩月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海盐县武原街道社会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吴建中酒后驾车案。2020年1月22日晚,吴建中(非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经检验,吴建中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0.7毫克/毫升。2020年3月2日,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吴建中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7月,吴建中受到政纪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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