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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三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干部因参与赌博性质的“牌局”活动受到处分

来源:海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6-10 15:20

  海盐县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党委委员费雪其,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石鸿飞,副主任、党委委员吴佳林及退休干部王瑞彬因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牌局”活动,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七个一律”等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费雪其、石鸿飞、吴佳林被免职。党委委员、书记、主任詹华,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对上述违纪事实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受到组织诫勉谈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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