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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纪委关于正风肃纪工作小组明查暗访情况的第十二次通报

来源:平湖市纪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4-10-08 16:00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独山港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市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的要求,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于八月对我市部分单位的服务态度、工作纪律、会议会风进行了检查,并组织部分镇街道进行了交叉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工作纪律方面

  8月14日,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当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市行政中心5号楼、6号楼检查工作纪律情况,未发现违纪行为,总体情况良好。

  (二)会议会风方面

    8月9日,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到3号楼二楼大型会议室对第三十六期“金平湖讲坛”开展会风检查,未发现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总体情况良好。

  (三)便民服务方面

  8月28日,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会同省市联合督导组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社保窗口和当湖街道梅园社区开展体验式检查,分别办理公积金办卡事宜、养老金补交领取事宜和城区住宅维修申请事宜。从检查结果看,总体服务态度较好、便民设施完善,但也发现部分窗口单位人员配备不合理、工作人员低头看手机、点击与工作无关网页、离岗时间较长等问题。

  (四)交叉检查方面

  8月以来,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先后组织部分镇街道就工作纪律、公务接待、服务态度、党务政务公开、便民服务设施及环境卫生等方面开展交叉检查,发现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公务接待中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算的餐结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已通过发送移送函等方式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并作出书面说明,限期上报整改处理结果。下一步,各单位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纪律方面,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在会议会风方面,要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不得迟到早退;在服务态度方面,要坚持常态查、重点查,保持窗口良好形象。各单位正风肃纪工作小组要全面查摆存在的“四风”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作风建设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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