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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9-02-05 09:00

 

高质量推动创新发展 高水平建设清廉嘉兴

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日)

张 建 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

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召开了三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回顾了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基本经验,提出了今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1月17日至18日,十四届省纪委召开了四次全会,省委书记车俊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任振鹤同志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市委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刚才,张兵书记就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清廉嘉兴的起步之年。市委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出全面推进清廉嘉兴建设的决定,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紧扣稳中求进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向高质量目标迈进。

(一)强化政治监督,纪律保障作用有效发挥。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重大历史使命,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百年百项”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纪律保障,对执行不力、作风不实的226名党员干部进行问责,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起。对南湖区七星街道群众聚集事件开展问责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11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配合调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移交问题,对17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协助市委制定全面推进清廉嘉兴建设的决定,市纪委全会审议通过保障清廉嘉兴建设的“八大行动”。制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保障民营经济发展9条意见。出台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分担责任的意见,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履责方式,推动“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加大问责力度,市纪委下发问责抄告单16份,对14家单位进行廉政提醒,全市对3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26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二)巩固改革成果,治理效能日益显现。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巩固拓展试点成果。严格执行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相关意见,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落实与通信部门、金融机构的配合机制,全面提升监察工作质效。全要素规范使用12种监察措施,全市共对55人采取留置措施,留置的监察对象100%移送司法机关,移送起诉平均留置67天。依托科技手段,探索“智慧留置”新模式,全年共实施“智慧留置”34人,合计用时944天,始终保持安全平稳,有效破解留置看护力量不足等难题。推动监察网络向基层延伸,全市72个镇(街道)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与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7人次,其中诫勉126人次;政务处分4人次;提出监察建议31条。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统一管理,强化分片联系指导,统筹用好监督力量,“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市级各派驻机构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38件,开展二级巡察及专项检查253次,提醒谈话305人次,立案47件,党纪政务处分66人次。

(三)狠抓纪律建设,监督第一职责全面履行。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分类处置,深化线索全集中、全审批、全留痕、全入库,完善线索即收即办、定期对帐、跟踪督办等机制。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635件、同比上升2.19%;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65人次,同比上升2.66%,其中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56.9%、22%、9.2%、11.9%。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把监督做深做细做实。加强政治生态状况动态分析评估,对相关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执纪,通过每季一评、半年中评和年底总评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市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881人次。认真贯彻上级和市委关于容错纠错、鼓励担当作为的文件精神,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先后在国企、教育、卫生等系统组织专场纪律教育,深化“指尖上的纪律教育”,通过专栏解读、专题互动等,受教育对象逾10万人次。

(四)严格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显著向好。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作风效能大提升专项破难行动。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结合、补短板与防反弹并重,把握重要时间节点持续正风肃纪,紧盯隐形变异问题深入蹲点深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0起,处理党员干部15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1人,组织处理9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3起。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抽查,集中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个方面突出问题,督办问题线索12条。开展市“两会”会风会纪专项检查,全程驻会监督。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坚决查纠违规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加大惩治力度,反腐高压态势持续增强。保持惩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669件,立案636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6件,乡科级61件,分别同比上升433%、135%;党纪政务处分593人,移送司法机关50人。重点查办了陶金根、姚福林、陈建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在线索处置、协查措施、留置管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密切协作配合。强化信访举报的主渠道作用,开展重复信访问题专项清理,大力推进检举举报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文书格式,细化工作流程,组织案件质量专项检查。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零事故”。抓好防逃基础性工作,加强新增监察对象出国(境)证照清理。全力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出具纪检监察建议书34份。扎实推进基层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专门编印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的市管和县管干部忏悔录,以案说纪、以案警醒。

(六)突出问题导向,巡视巡察工作不断深入。认真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协助市委制定整改方案,排定3个方面40项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与整改时限,建立周报制度,实行销号管理,狠抓整改落实。认真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问责调查,共处理115人,挽回经济损失470万余元。集中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45件,分类处置移交的问题线索26件,其中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8人、教育提醒12人。用好巡视成果,强化专项整治,制定完善制度93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着力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市县两级共组织巡察部门(单位)140个、村(居)359个,发现问题4911个,问责处理308人。公开通报巡察发现和查处的典型问题,扩大巡察震慑效果。大力推进巡察机构建设,市县两级全部建立党委巡察办和巡察组,共配备专职人员53名。

(七)开展专项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得到遏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统筹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清廉基层站所和清廉文化建设。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活动,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12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对21个村开展农村审计巡查。制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8年—2020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问题发现、线索督办、问题处理、阳光运行和公开曝光五大工作机制,通过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118个,约谈96人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0起。坚决扫黑除恶打伞,与政法机关建立线索共享、双向移送、快速反馈等机制,深挖细查20起省市挂牌督办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全市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1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八)坚持严管厚爱,队伍自身建设日益加强。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走访群众1.72万户,开展宣讲217场次,协调解决相关问题531个。深入学习宣传陈刚同志先进事迹,各级主流媒体先后刊发相关报道,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组建报告团,开展巡回宣讲14场,近万名干部聆听报告。以能力素质建设为支撑,深入实施“铸剑”计划,通过“1+X”项目化管理推动工作创新,依托党员学习日、纪检讲坛、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载体,组织各类教育培训1200余人次。以内部监督管理为保障,按照省纪委“五张清单一张网”的要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市人大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主动向市政协和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南湖清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不断扩大,营造了清廉嘉兴建设良好氛围。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巡访和廉政风险干预,全年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问题28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更趋隐蔽,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违纪违法案件仍然易发多发,高压之后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出让、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要不断巩固发展;体制改革仍需深化,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二、继承发扬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宝贵经验,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这40年,是嘉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的40年,也是嘉兴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共进,取得巨大成绩的40年。特别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总结提炼出红船精神,制定实施了“八八战略”,亲自擘画了统筹城乡的嘉兴蓝图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包括纪检监察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提出一系列极富创见、极具远见的重要论断,给嘉兴大地带来全方位、深层次、历史性的变化。成就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要紧密结合嘉兴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特别是管党治党历史进程,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红船精神,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努力把建党圣地打造成党建高地。

(一)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方向,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的使命、最根本的责任。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效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进入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必须牢牢把握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做到坚守职责、聚焦主业。定位准,才能方向明、责任清、履职准。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不转变,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各级党委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党委参谋助手”的要求,聚焦主责抓协助,紧扣主业当参谋,在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和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履行好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协助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必须牢牢把握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政治任务,做到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腐败与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与改革开放的目标背道而驰。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松劲,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乱必治”和“不断强化‘不能为’的制度建设、‘不敢为’的惩戒警示、‘不想为’的素质教育”的要求,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使“秀水泱泱、红船依旧”与“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交相辉映

(四)必须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做到立党为公、执纪为民。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人民立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根本政治立场。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执纪为民理念不偏离,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成果、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带来的实惠”的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进入新时代,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必须牢牢把握红船起航地的政治担当,做到敢为人先、勇立潮头。改革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是红船精神的核心内涵。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在实践中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为全国提供有益探索和经验”的要求,不断推进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继续扛起改革开放大旗、肩负先行先试责任,把各项改革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努力在推动创新发展上追求高质量,在建设清廉嘉兴上体现高水平。

(六)必须牢牢把握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政治要求,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律人必先律已。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正身律己不放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按照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的“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强化能力担当,严格自我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进入新时代,我们要深入开展“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磨练政治品格、增强业务能力,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清廉嘉兴建设的全面推进之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19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的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依纪依法办案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高水平建设清廉嘉兴,为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要坚持稳中求进、奋发有为。稳中求进是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总基调。“稳”是前提、是大局,“进”是目标、是方向,行稳方能致远。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稳”与“进”的关系,立足于“稳”,奋发于“进”,既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一锤接着一锤敲,一年接着一年干;又要保持“宜将剩勇追穷寇”的毅力,爬坡过坎、滚石上山,不断进取、奋发有为。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奋力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更大胜利。

——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治标和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我们所夺取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是标本兼治的胜利,要在标本兼治中巩固发展。一方面,要抓治标,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克服松一口气、歇一歇脚等错误思想,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立场不改,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决心不变。另一方面,要重治本,巩固来之不易的治标成果,让干部群众既看到治标的力度、又感受到治本的长效,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齐头并进的清廉嘉兴建设格局。

——要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处理好“纪”与“法”的关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树牢“纪”“法”两种意识,用好“纪”“法”两种手段,做到合规、合纪、合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精准处置,做到正风肃纪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巡视巡察发现什么性质问题就按什么性质对待,审查调查查证多少问题就处理多少问题,监督执纪应该适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形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纪律和法律的检验。

——要坚持深化“三转”、精准聚焦。聚焦主责主业是职责所在,持续深化“三转”是形势所需。要对标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对表纪检监察工作新体制,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忠实、全面、准确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准有效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做到聚焦再聚焦,精准再精准,不缺位、不越位,防止“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上有新成效

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地的高度自觉,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精髓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结合纪检监察工作抓学习,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结合嘉兴实际抓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红船精神、同习近平总书记对嘉兴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学,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上级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发挥示范作用。强化政治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始终坚守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强化问题导向,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全面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强化效果导向,加大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整改不落实、搞形式的坚决问责,确保不走过场。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信念、砥砺党性、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在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政策落地上有新作为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以红船精神为引领,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在嘉兴的生动实践上,体现到“三大攻坚战”、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百年百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城市品质提升等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上。坚决防范“七个有之”问题,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和精准研判,构建现状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闭环”。

严纠不正之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落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紧盯对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出台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发挥巡视巡察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作用,在反馈中进行专门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列为整改重点。继续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针对隐形变异的新问题新动向,深化蹲点深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不收手不收敛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严格执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插手特殊资源禁止性规定,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成果。

(三)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在发挥制度优势、提升治理效能上有新突破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根据上级部署,出台深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分类推进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进一步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加强对县(市、区)纪委监委的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市县两级6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强化对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

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宪法和监察法为遵循,以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为着力点,持续深入推进改革,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依法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程序,认真落实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法法衔接,完善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构建全面、规范、严密的调查程序体系。全面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充分发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确保高效有序运转。

(四)落细落实监督职责,着力在加强日常监督、实现长期监督上有新举措

持续打好“四种形态”组合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办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出台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公开澄清的意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保护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统筹用好“四项监督”力量。整合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形成监督“一盘棋”格局。建立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抓总的监督体制和协调机制,统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力量调配,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紧紧抓住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探索责任落实制度化、具体化和常态化的有效措施,完善“两个责任”在线通动态监管平台,同步推进、联动落实主体责任、分担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制检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评议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强化压力传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落实责任不力,或者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泛化。

(五)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在精准发现问题、持续形成震慑上有新推进

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聚焦政治监督,全力推进市县镇村四级巡察全覆盖,建立“巡审联动”模式,运用好审计成果,增强监督合力。着力完善巡察工作制度链,出台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成果运用办法以及巡察机构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报备、约谈、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巡察各环节工作。

一体化构建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加强对全市巡察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创新巡察方式,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市县同步巡察,打破条块分割限制。把工作向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市管领导干部担任主要负责人的镇(街道)以及经济平台延伸,开展提级巡察。开展县(市、区)党委部门、重点部门交叉巡察,破解熟人社会问题。健全完善巡察人才库,打造专业化巡察队伍。

强化成果运用和问题整改。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差距,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巡察反馈、移交和情况通报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在推动改革、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在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上有新进展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半步不退、一刻不松,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项目量大、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也要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推动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技术调查配合和缺席审判协调等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加强防逃追逃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信息技术保障部门,突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基础业务应用平台和基础数据平台建设,为反腐败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严格遵循刑事审判标准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材料,把好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深做细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完善留置审批集体研究机制,全面深化监察工作“智慧管理”。

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一总结,深挖制度漏洞、廉政风险,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用好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批问题、治理一方环境。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强化党性锻炼,筑牢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基础。

(七)严肃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在规范小微权力、维护民生民利上有新成果

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发挥嘉兴“三治融合”先发优势,把自治、法治、德治与基层公权力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打响清廉村居的嘉兴品牌。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大排查、大摸底。深化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加大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力度。深化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出台清单式动态管理、提级管辖、指定管辖、问题线索移送、“保护伞”查否报告等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强化工作督导,对涉黑涉恶案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存在案件处置不及时、拖延积压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以及对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市县两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让群众感到身边事情有人管、自身利益有人护。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已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强化问题导向,分类逐项推进,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八)全力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铁军,着力在锻造忠诚品格、培育专业精神上有新面貌

强化“四个意识”,做到政治过硬。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支部工作条例,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委员和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带头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提高政治能力,做讲政治、有信念、懂规矩的表率,全面履行好职责使命。

强化业务建设,做到能力过硬。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为目标,着眼于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树立专业精神,构建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培训体系,常态化组织执纪教育和执法培训,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深化“1+X”创新工作项目化管理,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全面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开展“红船引领、青春护旗”行动,做好“聚才、育才、爱才”三篇文章,全面优化队伍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增强队伍活力。

强化责任担当,做到作风过硬。狠抓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细化责任内容、拧紧责任链条。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审批权限,健全内控机制,把监督“探头”架设到执纪执法的各个环节。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巡访,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从严从快查实,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从严从紧查处。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加强干部关爱帮扶,传递组织温暖。

同志们,清风扬正气、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立足新时代、新起点,再创新局面、新业绩,奋力谱写新时代党的诞生地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为我市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重大机遇,以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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