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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8-09-17 09:00

 

聚焦目标任务  主动担当作为

为清廉嘉兴建设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

——在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2018年9月14日)

张建明

 

同志们:

这次全会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中共嘉兴市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嘉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为我市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奋力争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在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的重要节点,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7月19日至20日,省委召开十四届三次全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出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省委全会闭幕后,省纪委立即召开十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新要求新使命新期待。

8月27日,市委召开八届四次全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全会精神,通过《中共嘉兴市委关于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全面推进清廉嘉兴建设的决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奔跑的状态和奋斗的姿态,积极发挥政治和纪律保障作用,当好清廉嘉兴建设的排头兵,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一、正确判断形势,坚决扛起保障清廉嘉兴建设的政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党内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为建设清廉嘉兴提供了扎实深厚的实践基础、制度基础和民意基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有关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出台《2018年度作风效能执行力问责办法》,围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接轨上海示范区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全市共有126名党员干部因执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对5起作风不实、执行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二是压实“两个责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两个责任”在线通动态监管平台试点扩展到42家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对责任落实的全过程监管。今年以来,共对18家单位下发《廉政提醒单》《问责抄告单》。三是深化作风建设。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0起,党纪政务处分35人,组织处理38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3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深化蹲点深查行动,共发现问题线索180条,查纠突出问题36个。四是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850件,立案380件,党纪政务处分320人,其中县处级9人,同比上升350%,乡科级40人,同比上升208%,移送司法机关24人。五是彰显改革治理效能。坚持不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全市各镇(街道)均设立监察办公室,监察工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全要素使用12种监察措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智慧留置”工作得到上级纪委监委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全市共留置37人,超过去年全年留置人数,制度优势进一步向治理效能转化。六是优化监督体系。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工作,协助市委出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排定三个方面40项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与整改时限,狠抓整改落实。协助市委出台《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八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构建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强化派驻监督,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全面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评估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各类问题线索701人次,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2.1%、23.8%、9.8%和14.3%。七是夯实基层基础。制定出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把惩治“微腐败”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6起挂牌督办的案件深挖细查。做精“指尖上的纪律教育”,编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的市管和县管干部忏悔录,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八是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宪法和监察法,扎实开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大调研活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迅速启动“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深入实施纪检监察干部巡访和廉政风险干预,强化内部监督。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建设清廉嘉兴任务艰巨而繁重。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现象依然存在。市、县两级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高度重视,但压力传导到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镇(街道)、基层站所、村(社区)时还存在递减现象。有的党组织成员对“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没有真抓、真管、真严。

二是少数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还不强。有的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对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思想认识不清,传达不迅速、学习不深入。有的政治敏锐性不强,对群众聚集事件研判处置不及时、不到位,没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有的组织纪律性不强,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该报告的未及时报告甚至不报告。

三是“四风”问题禁而未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虽然基本刹住,但还存在变着花样搞吃请、送礼和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新情况。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仍然存在,有的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有的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有的弄虚作假、脱离群众,甚至损害群众利益。

四是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党员干部存在与人攀比的失衡心理、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小节不守的麻痹心理。有的失职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贪污挪用,收受贿赂,顶风作案。

五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不容乐观。村级“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问题依然较多。一些地方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极少数村干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聚焦目标任务,切实履行保障清廉嘉兴建设的职责使命

当前,建设清廉嘉兴的目标和任务已定,关键是抓好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推进清廉嘉兴建设的决定和市纪委“八大行动”,履职尽责、敢抓敢管,主动作为,为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建成清廉嘉兴提供坚强保证。

(一)始终聚焦“两个维护”这个纲和魂。嘉兴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红船精神发源地,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理应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在“两个维护”上作表率。聚焦“七个有之”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百年百项”重点工程建设、“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等方面另行一套的,要坚决纠正、严肃查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民主集中制、组织生活制度、党内监督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三会一课”走过场,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处理。按照“亲”“清”要求,大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3.优化党内政治生态。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准确把握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当好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全面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构建政治生态建设评估、监督报告、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始终坚持稳中求进这个工作方针。清廉嘉兴建设是一场持久战,必须把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贯穿全过程、各方面。要立足大局、把握大势,保持定力稳、政策稳、工作稳;要只争朝夕、主动作为,做到按时进、加快进、不断进,积小胜为大胜。

1.锚定“两个目标”。市委着眼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总目标,提出2022年、2030年这两个阶段性目标。其中,2022年是“中考”,目标是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030年是“大考”,目标是全面建成清廉嘉兴,在全省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清廉建设目标任务。要按照这两个阶段性目标,主动对标省委、省纪委和市委要求,主动对标省内、长三角乃至全国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倒排时间,规划好每个阶段目标的实现路径,加强日常督查和年度抽查,建立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的评价体系。

2.筑好“三不机制”。“不敢腐”的威慑要再强化。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立场不改,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决心不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力度不减。紧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等关键岗位,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不能腐”的制度要再完善。做深做细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制定政商交往的正面和负面清单等,扎紧制度笼子,让“寻租”“围猎”无机可乘。“不想腐”的自觉要再强化。会同宣传、文化等部门大力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弘扬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从思想源头上消除贪腐之念。

3.用好“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打好“四种形态”组合拳,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适用情形,规范自由裁量权,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谈话函询要走“心”不走“形”,既要谈深认识、谈明政策、谈通思想,也要谈出震慑,不能一谈就止、反馈就了,更不能以谈代查、以谈代惩。要坚持依纪依法、合规合理,属于哪种形态就按哪种形态处置,不要刻意追求“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比例结构。要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理性看待失误,公正对待干部,旗帜鲜明为改革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要及时澄清问题,避免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适用情形,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关爱、容错、激励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

(三)始终锚定深化“三转”这个职责定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协助党委推进清廉嘉兴建设过程中,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定位,该管的坚决管好,决不缺位;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决不越位。

1.严推改革。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将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执行好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决策和执行机制,强化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审计机关、执法部门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积极发挥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探索监察工作向国企高校、金融机构延伸,完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的监察网络,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监察格局。

2.严纠“四风”。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36条办法”,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深入实施以蹲点深查为主要内容的“清风行动”。扎实推进“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集中开展作风效能大提升行动,大力倡导“案不积卷、事不过夜,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机关新风尚,深入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治理整顿。要强化不担当的责任追究。嘉兴的干部必须坚守“出不起事”的底线,紧绷“不能出事”这根弦,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时时诫勉,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问责。

3.严惩腐败。坚持“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以监督为核心,以办案为手段,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资本和权力互相勾结、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互相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做深做细防逃各项基础工作。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定期“拉网式”排查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小官大贪、小权腐败力度,对信访反映多、经济体量大、群干矛盾突出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重点督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涉黑涉恶腐败查处力度,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问题。

4.严抓巡察。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八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深化专项巡察,强化“机动式”巡察,加大“回头看”力度,探索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建立健全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积极探索一体化机制。协助市委扎实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5.严格监督。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建立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联席会议和信息交流等机制,形成任务统筹布置、力量统筹调配、工作统筹推进的“一盘棋”监督机制。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推动派驻机构改革,明确职能定位,优化机构布局,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开展监督检查,注重运用“大数据”,打造“互联网+”监督新模式。

(四)始终用好统筹兼顾这个基本方法。清廉嘉兴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整体思维,必须由各级党委主抓,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使各建设主体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各项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1.坚持一体推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四清”目标是既相互独立、相互区别,又相互影响、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把清廉嘉兴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与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一体建设、一体推进,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实现统筹共进、齐头并进。

2.坚持四级联动。坚持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域覆盖、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坚持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建设,把清廉文化建设贯穿其中,形成党员带头、干部表率、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清廉嘉兴建设全域化、全覆盖。

3.坚持共建共享。依托各级人大机关,强化法定监督,服务和保障清廉嘉兴建设。借助各级政协政治协商优势,凝聚清廉嘉兴建设广泛共识。发挥好各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作用,为清廉嘉兴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发挥好各级群团组织和社会各界作用,做到各尽其力、各司其职。各职能部门要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分类研究制定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清廉文化等实施方案,采取有效管用的举措,汇聚清廉嘉兴建设工作合力。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

(五)始终牵住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建设清廉嘉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

1.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当好清廉嘉兴建设的“施工队长”,答好清廉嘉兴建设这道“必答题”。推动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任务。压实责任链条,把清廉嘉兴建设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报告、责任制检查和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述德述法的重要内容。对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力,落实清廉嘉兴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强化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市纪委要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各县(市、区)纪委要同步跟进检查督促,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实做细各项任务。各派驻机构要督促各职能部门党委(党组)把清廉建设的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项目化、载体化推进各项工作。各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协调和监督,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清廉建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清廉实效。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清廉嘉兴建设的本领素质

事业是靠人干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这次提交全会审议的决定,专门部署“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目的是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确保政治过硬。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八八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做“两个维护”的表率。要保持政治定力,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始终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强化能力担当。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政治过硬,还要本领高强。要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读原著、深学原文、深悟原理。要深入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活动,把谈话调研、案头调研、蹲点调研结合起来,沉下心来、扑下身子,真正通过调查研究来发现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要坚持真抓实干,把提速增效作为基本要求,拉高标杆,自我加压,以案不积卷、事不过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内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要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始终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建设,对线索处置、案件调查、留置措施、涉案款物管理等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后按程序报批,把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项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把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摆在重要位置,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巡访和廉政风险干预,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当好清廉表率。清正廉洁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立身之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铭记“打铁的人必须成为铁打的人”,牢记“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当好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勇于铁面执纪,敢于监督亮剑,在党纪国法面前,在是非对错面前,不怕得罪人,不怕伤情面,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要当好廉洁用权的表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清正之心,严以用权,廉洁用权,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当好严于律己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四、关于市纪委全会决定(审议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下面,我就《中共嘉兴市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嘉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审议稿)》起草情况,向全会作一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市纪委在协助市委起草全面推进清廉嘉兴建设有关决定的同时,起草了《中共嘉兴市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为建设清廉嘉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审议稿)》(以下简称《决定》)。

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决定》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两次在市纪委内部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意见,并组织讨论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8月13日,市纪委将《决定(征求意见稿)》印发给市纪委委员、市监委委员,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8月15日,市纪委常委会原则通过了《决定(送审稿)》。8月16日,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决定稿,同意提交市纪委全会审议。

(二)主要内容

《决定》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切实增强推进清廉嘉兴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强调嘉兴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红船精神的发源地。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不断从红船精神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大力推进清廉嘉兴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嘉兴篇章。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方面,突出政治要求,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并阐述了服务保障清廉嘉兴建设的方向性要求。基本原则方面,提出了“四个坚持”:坚持稳中求进、坚持聚焦主业、坚持依纪依法、坚持精准有序。

第三部分,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八大行动”。分别是:一是“政治监督大护航”行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巩固党的诞生地良好政治生态,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深化改革大攻坚”行动。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拓展延伸监察网络。三是“正风肃纪大深化”行动。深入整治“四风”,健全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机制。四是“巡视巡察大联动”行动。突出政治巡察,健全巡察工作机制,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五是“惩治腐败大震慑”行动。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六是“精准监督大提升”行动。深入运用“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七是“社会共建大促进”行动。督促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医院、清廉学校、清廉企业建设,大力推动清廉文化建设。八是“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确保政治过硬,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监督。

第四部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提出了“建立五大推动机制、实现五个对标发力”的要求: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推动机制,在敢于担当上不断对标发力;二是建立健全责任推动机制,在履职尽责上不断对标发力;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推动机制,在提升绩效上不断对标发力;四是建立健全问责推动机制,在任务落实上不断对标发力;五是建立健全宣传推动机制,在氛围营造上不断对标发力。

同志们,形势催人奋进、使命呼唤担当。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当好清廉嘉兴建设主力军,为奋力打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示范地,不断续写“八八战略”嘉兴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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