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8-02-15 09:00

 

弘扬红船精神  建设清廉嘉兴

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篇章

——在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1日)

孙贤龙

 

同志们:

受市委委托,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1月11日至13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召开了二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2月2日至3日,省纪委召开了十四届二次全会,省委书记车俊同志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建超同志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市委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刚才,鲁俊书记代表市委,就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进一步形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严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护航十九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最多跑一次”改革、“五水共治”、乌镇峰会、市域外配水工程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全市共有261名党员干部因执行不力受到问责追究。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3起,处理44人,市纪委对7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加强对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检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2017年,市县纪委共对594名拟提任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了廉情把关,对2607人次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进行了资格联审。

(二)坚持先行先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市县均建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落实党委主抓直管监察工作领导机制,全面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市监委分别于2月、4月完成组建和挂牌;全市从检察机关划转编制132名,实际转隶126名。推进人员、机构、业务和感情的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开展集中培训和谈心谈话,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推进监察对象全面覆盖,改革后全市国家监察对象比改革前的行政监察对象增加80%以上。全面履行监察职能职责,相继出台一系列运行制度、履职流程图和监察文书模板,用好监察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全面启用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在全省率先把原“两规”场所转型为留置场所。市县监委组建以来,共对15起案件31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办结的案件中被留置的监察对象100%移送起诉。此外,未采取留置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共有5人。将市县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监察职能的横向拓展。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年共开展各类监督1300余次,发现问题500余个,开展廉政谈话1880人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受理的562件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处置问题线索208件,立案54人。改革试点以来,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实现了预期目标。

(三)推动履职尽责,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夯实。紧紧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协助市委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责任分解、履职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等制度。深化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工作,全市所有县(市、区)和镇(街道)党委书记均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接受纪委委员评议。协助市委开展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领15个检查组,对7个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开展重点检查。启用“两个责任”在线通动态监管平台,在21家市级部门和部分县(市、区)先行试点,对责任落实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建立廉政提醒和问责抄告制度,全年共对9家履职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提醒,对4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进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74人。

(四)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进一步向好。持续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市委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办法,把作风建设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紧盯重要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全年共开展正风肃纪明察暗访837批次,查实问题739个,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97人,党纪政务处分43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1起,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创新实施“蹲点深查”行动,共发现问题线索172个,查纠突出问题28个。开展违规收受“三礼”和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落实。严肃整治庸懒散慢、为官不为等问题,全市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6起,党纪政务处分16人。开展2017年度党风政风状况满意度调查,全市综合得分81.66分,同比上升3.67分。

(五)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按照“一届市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目标,协助市委制定五年工作计划。启动八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对17家市级部门(单位)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和“回头看”,发现并纠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209个,提出意见建议71条,移交问题线索18件,推动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出台指导性意见,规范开展“二级巡察”。市县党委换届以来,累计巡察机关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镇(街道)等基层党组织558个,发现问题2782个,推动完善制度445项,清退资金650万元。狠抓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18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六)从严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巩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换届之年、改革试点期间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22件次,立案657件,党纪政务处分63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乡科级26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重点查办了周平、姚沈良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委、监委与公安、检察、审判等机关的联系沟通,健全案件移送管辖、审查起诉、审判及协调衔接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活动,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全年共查处农村党员违纪案件264件,市纪委对1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推行信访举报件精细化管理,出台检举举报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执纪审理工作,编印《执纪审理学习参考资料》和《案例评析》,做好申诉复查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格落实审查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大检查,多次组织安全应急演练,确保“零事故”。高度重视防逃工作,开展出国(境)证件专项检查,全市未发生公职人员外逃情况。

(七)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从严要求进一步体现。健全问题线索清理起底、集中管理和集体会商机制,做到线索全集中、全审批、全留痕、全入库。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599件,同比上升45.9%,转隶时检察机关移交的205件存查问题线索基本处置完毕。对反映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教育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427人次,其中第一至第三种形态同比分别上升144%、8%和58%,第四种形态同比下降26%。开展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共为1104名在职市管干部、3964名在职县管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创新工作方式,对县(市、区)开展专项执纪监督,全面了解掌握各地政治生态状况和干部廉情。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展“指尖上的纪律教育”,编辑《追寻·记忆里的家规故事》读本,举办“清廉浙江·你我同行”清廉家风情景剧展演,组织清廉嘉兴“大家谈”和大调研活动,大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八)加强队伍建设,执纪铁军形象进一步提升。始终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八届市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门出台加强自身建设意见,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五严守、五不准”的纪律要求。县(市、区)换届一结束,市纪委就与新一届县(市、区)纪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大力实施“铸剑”计划和“青春护旗”行动,加大教育培训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全年共开设纪检讲坛9期,培训2300多人次。注重工作创新和品牌凝练,7项工作入选《全省监督执纪问责特色工作80例》。在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五年一次的评比表彰中,我市有1名同志受到全国嘉奖、1家单位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17名同志被评为省级先进个人或受到嘉奖。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市纪委实行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分设,明确执纪审查室不固定联系单位和地区,实行“一事一交办”“一案一授权”,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巡访和廉政风险干预,全年共受理反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27件,谈话函询21人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够到位;“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回潮复燃的隐患仍然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顶风违纪仍有发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切实加以解决。

二、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大为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指明了前进方向,为纪检监察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再次出发、再创佳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仅一周,习近平总书记就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瞻仰南湖红船并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全世界宣示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坚定政治信念。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嘉兴作为党的诞生地,更要保持永不懈怠、永不停步的精神状态和接力奋斗、一往无前的奋进姿态,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作为红船旁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要更高、政治觉悟要更强,要把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一)必须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必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根本的行动指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管党治党的强大思想武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更加自觉地用这一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我们一定要紧密联系实际,把中央的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转化为契合嘉兴实际、具有党的诞生地鲜明特色的工作举措,做到学思践悟、学以致用。

(三)必须把弘扬红船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为最关键的政治责任。保持战略定力,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纵深,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扎实推进清廉嘉兴建设,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巩固党的诞生地良好政治生态,使“秀水泱泱、红船依旧”与“海晏河清、朗朗乾坤”交相辉映。

(四)必须把党章规定全面地、具体地、准确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之中作为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尊崇党章是弘扬红船精神的应有之义。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发展,就越要学习党章、尊崇党章。党的十九大新修订的党章,对纪委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作了重大拓展和深化。我们一定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党章赋予纪委的“三大主要任务”,忠实履行监督这个基本职责、执纪这个核心职责、问责这个重要职责,自觉担负起新时代纪检机关的历史使命。

三、2018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全会的部署,重整行装再出发,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清廉嘉兴建设为抓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作风建设,聚焦惩治腐败,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果,为打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下功夫、求实效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警惕“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继续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要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巩固党内良好政治生态。整体把握各地各部门政治生态状况,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动态更新廉政档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全面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上下功夫、求实效

深化改革试点各项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坚持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按照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认真执行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健全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等制度和程序,探索完善职务违法行为的监督调查处置办法。全要素使用各类监察措施,完善各类配套制度,建立留置案件指导机制。深入研究监察处分种类、适用程序等问题,细化监察问责适用情形和问责措施,探索监察建议的使用。加强内部工作衔接,理顺执纪监督室与执纪审查室、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进一步明确执纪监督室的调查权限、派驻机构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衔接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镇(街道)延伸。

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能。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协助党委健全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三)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着力在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上下功夫、求实效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继续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密切关注“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治理整顿,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聚焦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和农村基层,开展以点上“蹲点深查”、线上分片检查、面上交叉互查为主要内容的“清风行动”,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地区或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狠抓“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亲与清等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规范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根本,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明群众纪律,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养老、居住、环境等民生问题解决不力、推诿扯皮的,要严肃问责。

(四)聚焦惩治腐败,着力在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上下功夫、求实效

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政府采购、公共财产支出以及金融信贷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重拳反腐强烈信号。

增强查办案件综合功效。注重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依法规范使用12种监察调查措施,依法维护监察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的权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信访举报件交办督办机制,推进检举举报接待场所规范化建设,健全覆盖全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加强执纪审理工作,规范审理流程和文书制作,推进兼职审理员队伍建设。做深做细防逃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动态信息收集,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时刻紧绷办案安全这根弦,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坚持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案发根源和案发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督促建章立制、查漏补缺。积极推进“智慧纪检监察”建设。

(五)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在发挥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上下功夫、求实效

全面开展巡察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市县党委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一届市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政治巡察,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围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执法、资金资源分配等重点问题,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二级巡察和“回头看”。探索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开展提级巡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通过书面发函、上门了解、按时报告、实地督查等方式,推动巡察成果落实。建立健全市县巡察机构,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把派驻监督工作和派驻机构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体部署、通盘考虑,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选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一步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探索派驻机构作用发挥的有效路径,建立派驻机构和地方监委联合调查机制。统筹执纪监督室和派驻机构的力量,整合监察、巡察、派驻三个“全覆盖”的监督资源,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六)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在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

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做实谈心式纪律教育,做精“指尖上的纪律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已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把纪律教育和清廉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南湖清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用,办好清廉嘉兴微课堂,打造红色廉政教育线,讲好正风反腐的嘉兴故事。

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要用好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到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以谈代查,又要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加大核实力度,对敷衍塞责、欺瞒组织,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在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开展基层“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工程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活动,健全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的作用。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要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为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确保件件有着落。要深入一线,通过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扶贫巡查,着力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以及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征地拆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惠农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决不放过,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县镇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对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对的,对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处理。

(八)层层传导压力,着力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求实效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抓牢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健全主抓直管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等方式,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在线通动态监管平台,确保履责到位。

精准用好问责利器。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等问题,要敢于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市纪委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和县级纪委的领导,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市县纪委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又要加强对下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的领导。加强对市属高校、国资企业纪检机构的领导,切实强化其监督作用。

四、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锻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红船卫士”队伍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坚决当好红船护旗手,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一)对党忠诚,确保政治过硬。市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全面落实上级纪委有关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的要求,搭建好纪委委员履职平台,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学习,确保本领过硬。纪检监察工作专业性很强,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入实施“铸剑”计划,依托纪检讲坛、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载体,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全方位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能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成为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三)善作善成,确保作风过硬。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担当、无私无畏,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带头发扬严细深实、精准有序的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争一流工作业绩,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律的检验。要把握好工作节奏,确保忙而不乱、规范有序。

(四)严于律已,确保自身过硬。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审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管,深化巡访和廉政风险干预,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需要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嘉兴篇章不懈奋斗!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