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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手记】流失的“水费”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1-03-31 22:00

  2020年9月的一天下午,我和巡察组的其他同志们在海盐县百步镇的会议室里翻看凭证。新升村一张发票上的说明引起了我的注意:工程造成水管破损,追缴水费。

    “1万元水费?咋也没附个清单啥的”,我心想,“现在村级凭证还是不太规范呀,记一笔吧,到时一块反馈”。于是,我就在巡察底稿上记下了凭证号,并标注明问题。

    几天后,巡察组就前期发现的一些问题向新升村村干部们进行详细了解。

    “这张发票应该附相关清单嘛,自来水公司追缴水费也得提供凭据呀。”我问道。

    “哎,这其实是一年的水费,不是一次的,而且部分水管破损并不是村里挖断的,我记得有一次是大包户为了改田埂挖断的,还有一次是之前修路的工程队挖断的,其他的我也不是很了解。”村干部老陆说。

    因其他原因挖断水管产生的水费为什么结算在村里?

    “其他人挖断的,水费不是应该跟对方结算吗,为什么算在村里。”我继续追问。

    “老百姓发现水管被挖断了,反映到村里,我们就让自来水公司去抢修了……” 

    巡察组经过商议后,决定赴自来水站调取了相关抢修记录和水费单据。根据调取的相关信息,对照抢修地点和时间,梳理出涉事的四家单位。

    巡察组立即将问题反馈该村,要求立行立改。该村党总支书也主动向巡察组作出了检讨,表示自己把关不严,差点造成了集体资产的损失,接下来一定认真审核每一笔支出,替村民管好“钱袋子”,并承诺在一周内完成水费追讨。

    最终,经过上门沟通,1万元本不该由村集体资产支出的费用全部得到追缴。

    11月上旬,巡察组正式将问题反馈各村,其中涉及新升村的细分问题共28个。会后,村书记给组长发了信息:“沈组长,我们村前期的工作中确实存在很多疏漏和不足,感谢你们巡察组给点了出来,我代表班子表态,一定认真完成整改工作,不负初心!”

    随即,新升村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村干部认真对照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并对具体问题进行认领。至去年12月底,新升村上报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巡察心语:一张简单的发票,看似仅仅是账目不规范,其实内里是集体资产的流失、相关人员责任的缺失。随着巡察工作的不断深入,基层权力得到全面监督和制约,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巡察助力基层立规明责、保障群众利益的作用也得到有效发挥。

    

    作者:海盐县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组员  秦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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