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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三拒”老同学的请求,冷血or尽职?

来源:嘉善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8-28 15:47

嘉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卫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殷竹青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拿起一看,是老同学小丘。小丘做点小生意,知道我是驻县卫计局的纪检监察组组长,也知道我“照顾”不了他的生意,所以平时联系也不多,打我电话估计是找医生看病的可能性比较大。

“老同学,我是小丘呀,好久不见,在卫计局忙不忙啊?”电话里传来小丘的声音。

“小丘啊,有什么事吗?”我开门见山。

“我家亲戚碰到个事,要请你帮个忙。”

“我能帮你什么忙呢,推荐个医生倒是可以的。”

“是这样的,我有个亲戚,在医院看病,结果发生了医疗事故。”小丘一五一十的把事情的前因后果给我讲了一遍。

我说:“你不会是要我问责某个医生吧?”

小丘说:“现在主要是赔偿问题,你是卫计局的领导,又是纪检组长,你帮我去打个招呼,多赔点!” 

“臭小子,没好事。”我严肃地说:“你说的事情,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了吗,如果是医疗事故,赔多赔少也有个标准,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要走合理的程序,打招呼的事情我不能做。我帮你去了解一下相关的程序,你按程序来办,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 

事后,我去了医政科,向负责人了解医疗争议的处理程序,并把有关程序对小丘进行了反馈,让小丘按程序办理。 

一周后,我正在办公室办公,有人敲门进来,我一看,小丘上门来了。原来,由于赔偿的金额双方谈不拢,小丘和他的亲戚到医政科要求协调解决。 

小丘说:“老同学,你就帮帮忙吧,你是纪检组长,说句话有份量,人家都怕你,再怎么说也会给你个面子。” 

我说:“老同学,你错了!第一,你明明可以走程序来解决,为什么不走正常的程序呢,按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该怎么赔、赔多少,医院一分也不会少;第二,医院对于赔多少应该有一个比较合理的估算,你们双方现在赔偿金额的差距比较大,问题可能是你这边的要求过高;第三,我作为纪检组长是县纪委派我到卫计系统进行监督执纪的,我只有摆正位置、监督到位、不徇私不谋私,我的话才会有份量,我打个招呼就能加个三万、五万,我哪来这么大的权力?即使办成了,我以后怎么去监督他们,要求他们秉公处理各类纠纷呢。不按规定赔付,是变相浪费国有资产。你说我能打这个招呼吗?” 

小丘带着不满,悻悻地离开了我的办公室,看那种神情,我知道又得罪了一位老同学。也罢,自从转岗到纪检组长的岗位,一些原来经常联络的朋友和同学也少联络了,吃饭应酬也越来越少,朋友圈自动净化,还能偶尔聚一下的朋友同学都是志同道合的朋友同学。 

又过了几天,高中时的班长组织一些要好的同学聚餐,餐桌上小丘也在,我一惊,估计过会儿又会说这个事。饭吃一半,小丘没说,结果班长说话了,“老同学,小丘这个事,你要么帮忙打个招呼,成不成都没关系。”班长这句话,其实我完全可以应付着同意一下,场面上也不至于尴尬。但是我觉得要让班长和其他同学知道,这个招呼打与不打有着本质的区别,纪检干部的底线就在这里 

我说:“各位老同学,如果我打了招呼没办成,已经给别人留下纪检组长越位越权的印象,如果我打了招呼办成了,就构成利用权力的影响来徇私谋利的错误,要受到纪律处分的,你们说这事能办吗?”同学们被我说得都哑口无言。其实也在告诉同学,我手里违纪违规的事办不了。 

这以后,小丘也没来找过我。一段时间后,我找医政科的同志了解一下这个医疗纠纷处理的结果,双方最终以协商解决的方式,由医院对小丘家属进行一次性赔偿了结。不管小丘对赔偿结果是否满意,至少是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协商的结果,我没有利用权力的影响力作干预。 

作为一名纪检干部,或多或少的面临亲戚朋友同学要求帮忙、要求打招呼情况,我的第一反应是“有没有违规”,如果是违反现行政策法规的,明确予以拒绝,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的,做好解释工作,按照程序办事,不搞特殊化。学会“拒绝”,学会说“不”,对于每一名纪检干部来说是“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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