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纪检监察人·手记】不能被忽视的"ta们"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12-03 09:28

桐乡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劳瑾

  今年全国上下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驻法院纪检监察组,我们全程监督,参与多个环节,并对历年的信访问题线索等进行了一次起底。然而,就在我们办理一起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了一个一直被忽视的“漏洞”。

  “他是我结交的一个朋友,和朋友一起出去吃吃饭、唱唱歌,很正常。”今年年初,我们组收到了一个关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线索,在进行谈话询问时,当事人“坦然自若”的回答让我很是意外。

  “仅是朋友而已?你有没有想过你现在的身份,他也是你的管理服务对象?”在一旁问话的曹组长,对当事人口中的“正常”进行了追问。

  “我确实没多想,跟‘哥们儿’出去吃个饭,没觉得是违反规定。”谈话中,这名工作多年的法警表现出了一副无辜的样子,竟然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是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触犯了底线。

  “是平日的廉政教育开展不够?还是教育的方式方法存在什么问题?”我心里不由地犯起了嘀咕。

  就在谈话结束后,曹组长立即把我叫了过去:“劳瑾,你把近3年我们调查处置的涉纪涉法类信访、问题线索梳理一遍,涉及的非党人员有多少?”

  “非党人员?”曹组长的话似乎点醒了我。当时我们手头上还有一个信访件,涉及的当事人也是一名非党人员。这究竟是纯属偶然还是一个共性问题?

  随后,我把近三年我们调查处置涉纪涉法类信访、问题线索进行了整理,发现涉及非党人员的比例竟然占到了75%,有人被给予了警告、记大过处分等不同程度的政务处分。

  于是我立即向曹组长汇报了该情况。“看来这并非是偶然。”曹组长若有所思地说道。接下去的几天,我们翻阅了驻在部门这几年廉政教育开展的情况,并找部分人员开展了座谈了解,发现前些年法院对干警的法纪教育通常以全员干警大会、警示教育大会和党支部有关会议进行,就非党人员而言,参与受教育的频次明显少于党员。我们还发现法院的在职干警中,非党人员主要集中在工作年限较长的在职人员,而且很多已经接近退休年龄,还有一部分的非党人员是劳务派遣的合同制人员,这部分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平时接受教育也存在一定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我们手头办理的问题线索涉及的非党人员都是工作年限较长的在职干警,临近退休,思想上放松了警惕。

  一番“精准把脉”之后,曹组长便在法院党组会上提出了加强非党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并要求法院出台相关制度,推进纪法教育全覆盖。现在,法院非党公职人员都开始参与“会前一刻钟”、每月夜学、廉政警示教育等各项纪法教育。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长期驻扎在各个综合监督单位,处在纪检监察的前沿阵地,是“前哨”“探头”,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多留“心眼”、多做“攻略”、多听“话外音”,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发现问题、指出问题,真正体现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员干公职人员部的严管厚爱、对综合监督单位长远发展的高度负责,真正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