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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不走心,竟一错再错!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5-15 17:00

       2020年至2022年期间,海盐县望海街道南洋村党总支书记、南洋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社长朱伟华,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长期拖欠村集体资产租金现象处置不力,而且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问题进一步扩大,侵害村集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朱伟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县委第九轮巡察发现,南洋村有一笔66.5万元的租金未收缴,要求望海街道及南洋村及时作出整改。经查,2018年,望海街道南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村里的自产自销点出租给某公司承包经营,约定承包期是2019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每年承包金为66.5万元,先缴后用。

       2020年,该公司听说自产自销点可能要拆迁,就打算将当年的租金“拖一拖”。对于租金没能收上来的情况,朱伟华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对公司老板作出口头提醒。老板见村里“好说话”,拖欠租金更加肆无忌惮,最终欠缴南洋村2020年全年租金66.5万元。

       2021年初,南洋村起诉该公司,双方达成民事调解,解除承包经营协议。因该公司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加上欠缴的滞纳金等,南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最终损失99.4869万元。

       2022年6月,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发现,南洋村不但没能收回前期欠缴的99.4869万元租金,反而还新增了6笔欠缴租金合计52.71万元,遂责令南洋村必须收回这6笔欠缴租金,最终,朱伟华通过收缴、个人垫付租金的方式,收回了欠缴租金52.71万元。

       2022年12月,朱伟华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村集体利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党员反省

  作为村书记,我在工作中没有尽好自己的职责,对于村里集体资金的收缴糊里糊涂,没有坚持依规办事,最终导致村里产生了这么大的损失,我感到非常惭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教训,尽心尽责做好相应工作,维护好村集体利益。

  执纪者说

  作为村里的“领头羊”,村书记本应服务好群众,管理好村里的集体资产。可朱伟华却对村集体资产的收缴不以为意,让村集体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问题进一步扩大,这反映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虚化”、担当缺位,对巡察整改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党员干部应引以为戒,做到心中有民、心中有责,自觉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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