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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三项措施提升巡察工作实效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6-03-23 16:35

  2015年来,桐乡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对全市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作为主要任务,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以纪律为尺子,抓早抓小,精准发现,依规依纪处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去年以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3次,巡察单位13家,二级巡察13次,巡察单位83家,共发现问题36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谈话函询2人。 

  一、制度先行,提升巡察工作权威性 

  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发放操作手册,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和流程,确保巡察工作在市委领导下有条不紊开展,2016年实现全市镇(街道)、部门单位和176个行政村两级巡察的全覆盖。 

  一是党委主抓。市委出台《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意见》,牵头建立市委巡察工作组,由市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五人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以纪委为主,市纪委常委会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 

  二是重点明确。巡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效能执行力建设情况、党章党纪党规学习贯彻情况等方面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同时结合找问题工作专案,把连续三个月未自主发现问题的单位列入重点巡察名单。 

  三是程序规范。专门印发《巡察工作手册》,明确具体时间期限。按照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整改反馈三个步骤制定了严密的巡察工作程序,并细化了公告、动员、测评等具体操作流程。同时根据每一次巡察工作的需要,设立若干巡察组,根据每一组巡察重点不同,有针对性地抽调组织、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组长和组员,并明晰职责,强化纪律意识,确保巡察发现问题不扩散、不隐瞒。  

  二、手段创新,提升巡察工作专业性 

  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积极采取“听”、“访”、“查”、“评”、“析”五步法,深入了解情况,提高巡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一听。专题听取被巡察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专题汇报,通过召开个别谈心和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问询谈话。截止目前,共对910人次开展个别谈话,召开13次座谈会。 

  二访。针对在座谈中听到查到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开展实地走访、踏勘和质询,深入了解实情,掌握有关问题信息。2015年以来,在巡察过程中,共实地走访企业、基层窗口113次。 

  三查。根据前期收集的意见建议、专题汇报和谈话活动,联合农经、审计等相关部门,重点查阅单位书记办公会议、班子会议记录,财务票据、经济合同和建设工程相关资料,以便全面掌握单位民主决策、财务运行等情况。 

  四评。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等人员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开展反向测评表工作,重点紧盯廉政评价满意率比较低和反映较多的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2015年对13家单位121个领导干部进行反向测评。 

  五析。在听访查评基础上,巡察组通过分析定位,确定被巡察单位风险等级比较高的事项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较多的问题,聚焦具体的人和事,作为巡察反馈、督促整改的重点内容,提高巡察工作精准度。  

  三、问题导向,提升巡察工作实效性 

  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被巡察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评价依据。 

  一是机制欠缺的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个别部门、单位执行集体议事规则制度不到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规范领导干部用权等方面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及时提出完善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二是苗头倾向性问题。巡察中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由相关职能部门责成其作出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涉及领导干部个人的有关情况,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187个,整改到位86个,对一名镇党委书记调离原工作岗位。 

  三是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对巡察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重要问题,按规定程序及时请示报告,由市纪委组织调查核实,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今年以来,通过巡察发现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5条,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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