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共组建4个巡察组,于2022年4月下旬至2022年7月上旬,对全市1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现公告如下:
巡察对象:经信局、科技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新仓镇及所辖的三叉河村、友联村、双红村、杉青港村,林埭镇及所辖的保丰村、新庄村、东方红村、华丰村,当湖街道虹霓村、通界村,广陈镇曹港村、前港村。
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的问题,或提出意见建议。
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反映问题联系方式:
电话:0573-85061112(市委巡察办);
电子邮箱:xunchaban@pinghu.gov.cn;
邮政信箱: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1141室,邮编314200。
中共平湖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