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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盐县委关于十四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22 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1日至9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海盐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31日,省委巡视组向海盐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海盐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整改要求。对巡视反馈意见,县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做到“一把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反馈问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带头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的11个方面问题梳理出44项整改任务167条整改措施,明确由11名县领导领衔负责、22家单位牵头承办,做到一项整改任务、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解决方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整改落实。县委带头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先后5次听取汇报。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办机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个月研究一次整改推进情况,县委每周听取巡视整改案件办理情况。同时,把省委巡视整改与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整改结合起来,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改、彻底改。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39件信访件,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36件,办结率97.84%。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2件,办结率8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纪违法的,给予党纪处分12人(党内警告9人、严重警告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给予政务处分4人(警告1人、记过2人、开除1人);诫勉谈话9人,提醒谈话66人;建立完善各项制度21件,收回清退资金5918.26万元。

  一、关于“践行习近平同志对海盐‘三个示范’指示精神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提升县域综合实力。加强县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2019年全县上下围绕一组标志性指标、一批示范性项目、一批面向未来项目的“三个一”奋斗目标,部署开展精准招商、企业培大育强、重大项目推进等“十大战役”,全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9.5亿元、增长6.3%,其中不含核电县内增长8%,人均GDP达到120069元,居全市第一。全县规上工业产值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001.58亿元、增长6.2%;财政总收入91.56亿元、增长9.1%,一般公共财政收入52.28亿元、增长10%。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列第82位,较上一年提升12位。

  (二)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坚定“工业强县”不动摇,实施“雄鹰计划”和“凤凰行动”,完成规上企业股改123家,上市报会2家、新三板挂牌4家,2019年净增规上企业82家。聚焦新型显示、核电关联、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制定出台数字经济发展五年倍增计划,建设长三角智慧新型显示城,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增速列全市第一。制定出台紧固件、造纸、印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低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成紧固件企业数字化改造20家,关停造纸企业3家、印染企业3家,获评全省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成效明显县。

  (三)抓好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积极参与G60科技走廊建设,组织开展科创项目集中路演活动,设立海盐国际(上海)创新中心,成功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紧固件和集成智能家居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分别列入省、市创建名单。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培育国千1人、省千3人,引进高层次人才488人。

  (四)加强小城镇和农村环境整治。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完成官堂、齐家等5个集镇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垃圾分类覆盖面100%。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制定《关于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高起点推进“丰义—丰山”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启动建设升级版美丽乡村5个,新建(提升)美丽乡村精品线2条。

  (五)做好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现代农业,设立农业经济开发区,粮食生产实现十四连增,农业增加值增长2.3%,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数列全省第九、全市第一,获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首批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启动“绿野仙踪”美丽乡村精品线建设,统筹打造“绿野仙踪”沿线旅游产品,发展美丽经济。全面促进农民就业创业,全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17470人次,举办各类人力资源交流会48次,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村就业困难人员224名。2019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01元,居全市第4位。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坚持以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指导全局、统领八方,将“接轨大上海、融入大湾区”作为全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确立“一带两城”的目标定位,部署开展重大平台整合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攻坚、高端产业培育发展、公共服务提质扩面、生态环境优化改善、科技创新聚力突破等六大专项行动,谋划推进6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超2000亿元。坚持交通先行,通苏嘉甬可研报告、沪平盐城际铁路规划已报国家部委。在上海虹桥商务区建立了海盐国际创新中心,打造成为我县在上海的招商引智中心、项目孵化中心和交流合作中心。强化与上海产业协同发展,推进沪浙核电关联产业共享区、上海康桥科创园等建设,2019年签约来自上海项目37个,总投资151.04亿元。

  (二)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整治。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异地搬迁一批”的要求,2019年共整治“低散乱污”企业2532家,完成年度任务的153.2%。扎实做好上级环保督察整改及“回头看”,全面开展“千人大排查、百日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累计排查整改生态环保问题6521个。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编制《海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提升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护能力,实现8个30吨以上治理终端的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已备案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90天”,全省率先实行施工图自审承诺制。推动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实现出生、身后等“一件事”全流程办理。启用全市最大的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2400多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广运用“浙里办”“浙政钉”,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32项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县域营商环境全国百强县榜单位列79名、全省第21名。

  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防范重大风险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常委会集体学习了《海盐县“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健全完善“重大问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的若干规定》,切实增强科学民主依法集体决策的思想自觉,将集体决策的制度性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委常委会对重大项目的研究决策,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和大额资金支出,在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基础上,由县委常委会研究决策。

  (三)全面排查梳理。对近年来我县新上马的重大项目决策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性缺位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机制,责成县发改局在服务项目推进的同时,定期对政府投资项目倒查各节点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确保项目推进科学规范。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项目,在深刻反思的同时,积极抓好推进整改,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范,尽早释放效益。

  四、关于“政治生态不够清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治“圈子文化”。部署开展“圈子文化”自查自纠,500余名县级领导和科级干部签订“抵制圈子文化承诺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圈子文化”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开展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分析调研,对全县67家单位深入考察,对“圈子文化”进行了综合分析。推行领导干部日常行为负面清单制度,将“圈子文化”等信息纳入每季度负面扣分内容。

  (二)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领导干部企业借贷情况全面排查,全面掌握县管干部与企业间的借贷情况。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利益冲突专项检查,2019年共核查了50%以上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在企业建设廉情观测点,确定了10家企业作为全县廉情观测点。开展“吃喝风”专题正风肃纪,组织检查18次,严查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问题。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利益冲突报备制度,明确利益冲突的具体情形及报备的方式和时间要求等。

  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2019年共有9名干部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到纪检监察科级领导队伍,8名干部交流进入纪检监察队伍,7名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被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进一步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支持县纪委县监委选调实战经验丰富的侦查、法律、经济人才,充实办案力量。

  (二)打造认罪服法的办案环境。全力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争取对所有职务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和相关文件要求,严守法律底线,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维护办案人员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办案人员有关问题的反映,及时查清事实、澄清是非。

  (三)落实巡察主体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已3次在县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上级巡视巡察精神。县委第七轮巡察结束后,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汇报、研究处置意见。认真谋划县委第八轮巡察方案,巡察对象和巡察方式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建立巡察整改抄告制度,由县领导约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抓好整改工作。

  (四)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全面自查,对2015年以来的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进行“回头看”,对7名在职人员函询,对23名人员提醒、1名人员诫勉谈话。修订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制定推出《海盐县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纪律规定行前教育告知书》,加大全县干部因私出国(境)工作督查力度,对32家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形成专项报告、下发问题交办函,并限期整改。

  六、关于“斗争精神不够强,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召开县纪委县监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办案数量少、大要案查处不力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根源,强化监督责任。健全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实施问题线索包干跟踪机制,开展“双月攻坚行动”,集中力量进行深入核查。配强四个纪检监察室人员力量。建成县党风廉政教育中心,用好走读式场所。2019年9月4日,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县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奚珠良实施留置。

  (二)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实施全员培训,依托周一夜学、清风讲坛、主体班次等学习平台,就党规党纪、谈话技巧、证据突破、定性量纪、业务规程等方面常态化组织执纪教育和执法培训。2019年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讲坛、培训1500余人次。完善片区联系制度,培养提升镇(街道)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2019年,镇(街道)纪(工)委办案实现自办案件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组织自办案件14件。

  (三)深化纪委监委“三转”。严格按照要求配置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注重选配政治坚定、讲求原则、业务精湛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明确不从县纪委县监委抽调人员参与非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采取集中轮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七、关于“土地收储、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未有效防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县各镇(街道)企业收储价大大超出评估价问题,进行专项交叉检查,对百步镇、武原街道(县城投公司)重点抽查,同时建立健全部门联审制度,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企业收储项目154个,追回资金1310.77万元。开展对上一轮巡视以来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以及项目拆分情况专项检查,共查询检查工程项目1979个,发现问题84个,提醒谈话22人。对澉浦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拆分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了通报批评。

  (二)完善制度建设。督促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海盐县非住宅类国有土地收购补偿指导意见的专题会议纪要》制定出台各自的土地收购补偿政策,于2019年11月底完成并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海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建立项目变更备案制度。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实行黑名单制度,195个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全面引入信用评价,对存在失信记录的投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严控廉政风险。在我县大型工程招标信息公开全覆盖的基础上,向镇(街道)小型工程延伸,实现大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上报名、网上答疑、网上公示等电子化流程遏制围标串标行为的发生。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等项目主体加强了内控管理。开展全县药品供应领域廉政风险大排查,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明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药械采购工作,高风险岗位工作者定期轮岗交流。建立不定期不定点抽查机制,每月至少一次对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药械采购平台上实施药品采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督促药械采购的公开公正。

  八、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专项整治整改。围绕违规领取津补贴、商会违规列支、违规吃喝问题、变相公费旅游等问题开展精准监督执纪。属于自定政策发放的津贴补贴奖金应退尽退,共清退182.8006万元。武原商会、百步商会已退回财政下拨经费90.8万元。规范交流干部后勤保障标准。对十八大以来信访举报、监督检查、财政检查和审计调查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梳理问题一一进行排查,做到应处尽处。

  (二)严肃追责问责。对武原商会、百步商会存在公职人员借公务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涉嫌违纪情况立案处理,党内警告3人,政务警告1人,退回相关费用共计1.943万元。对武原派出所原所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在扶贫考察期间游览风景区的5名干部立案审查或立案调查,市、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县人大副主任记过处分,县人大常委会西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正股级干部记过处分,提醒谈话2人。对新兵入营回访活动中,涉及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和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19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1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12人。

  (三)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的通知》,严格规范奖金补贴发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商会规范化建设的六条意见》,对镇(街道)商会内部管理制度、公职人员在商会兼职等事项进行规范。制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汇编》及《海盐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解答“60问”》,以“口袋书”的形式下发至全县各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我县各单位赴对口协作地区开展交流对接工作,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建立健全新兵入营回访机制。

  九、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问责追究。针对鼎发塑料制品厂环境污染问题,市、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党内警告2人、记过1人、诫勉谈话4人、提醒谈话1人。针对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纪工委假通报问题,责成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纪工委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1人。针对秦山街道虚报拆违面积问题,县纪委向秦山街道党委发放纪检建议书,并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针对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责而不罚”问题,诫勉谈话2人,清退违规发放奖金1.2万元。

  (二)健全工作制度。制定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办理、销号及“回头看”工作制度,层层夯实责任。建立“三必到,四签字”工作机制,督促各级领导一线把关整改情况,避免出现只签字不把关、只当“二传手”现象。

  (三)加强警示教育。县生态环保分局、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党工委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剖析问题根源,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在海盐”宣传月活动、周一夜学等,强化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

  十、关于“部分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有的涉嫌失职渎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安徽泗县工业园“飞地”项目,成立问题处置工作专班,围绕消防验收、质量验收、规划核实等问题与泗县相关部门和泗海工业园四家企业加强沟通协商。整顿公司管理层,已完成公司章程修改、营业执照变更、车辆收回、驾驶员辞退等工作。同步委托会计事务所对泗海工业投资公司开展资产审计及清产核资。

  (二)严肃问责追究。对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收储企业土地厂房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立案调查,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同时积极督促企业筹措资金偿还债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三)注重源头治理。针对环保部门“以罚代管,导致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问题,落实专班对相关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系统排摸、梳理,并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工作。制定2019年涉水行业整治任务,截至2019年12月30日,涉水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已全面完成,整治提升4家,搬迁入园2家,关停淘汰4家。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物行业整治提升12家。

  (四)开展行风整治。开展全县法律服务行业整风活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的通知》,召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会议以及警示教育会议,全县法律服务人员集体签署诚信执业承诺书。加大党建引领所建工作,加强优秀青年律师培养,全面提升全县法律服务工作社会美誉度。对巡视指出的个别律师问题进行约谈,并向涉事律师发出解聘函予以解聘。

  十一、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部分问题愈发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整改力度。成立人防遗留问题处置小组,对剩余的11个人防审批遗留项目分组分工推进,欠缴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全部追缴到位。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开展人防系统“机动式”专项巡察。针对“金洲阳光”地块土地出让造成国资重大损失问题,给予分管领导和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

  (二)健全完善制度。完善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和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机制,查找风险、堵塞漏洞。建立用地会审制度,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定,建立现场踏勘制度,对每宗出让土地进行严格会审。将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不断强化审计监督工作力度。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开展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接受市委的实地检查。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党的自我净化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开展2019年度海盐县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自查自评。制定《海盐县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党委(党组)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的主动性。

  (四)切实整改“三超两乱”。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对自设机构等违反机构编制规定的事项,开展全面自查和清理工作。针对个别职数核定问题,立即启动进行消化。因机构改革引起的结构性超职数配备,统筹谋划,加快消化。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镇(街道)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

  下一步,中共海盐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在持续深化整改上发力。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抓总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整改完成和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劲头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健全完善巡视整改工作考评体系,科学评估巡视整改效果,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事项落地生根、见底见效。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在提升整改质效上发力。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构建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锲而不舍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零容忍严肃查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案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在强化成果运用上发力。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巡视发现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源头治理。围绕“产业优质、环境优美、生活优雅”目标,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成效,以实干担当的新作为加快开创海盐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3—86110036;邮政信箱:中共海盐县委办公室;电子邮箱:haiyx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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