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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7-26 00:0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1月1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秀洲区委进行了巡视。2019年2月22日,省委巡视组向秀洲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秀洲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检验和具体行动,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的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敢的行动、最严格的纪律抓好巡视整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省委巡视反馈后,于2月25日和27日分别召开区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巡视整改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区委常委会坚持更高政治站位,逐条认真研究,逐项列出清单,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3月6日,区委向省委巡视办书面报送巡视整改方案。4月12日,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根源。4月22日,区委向省委巡视办报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11位区委、区政府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9个问题逐一领办。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四次召集政府条线责任部门,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听取落实情况汇报,加强指导,强力推进。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责任分工,分头约谈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深刻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共有9位区领导约谈了有关单位责任人34人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区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成立整改落实专项工作小组,层层压实责任,上下联动推进。本次巡视整改共确定相关整改事项牵头单位18个、责任单位30个,制定整改举措144条,并对整改条目实行销号管理,每周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对重点问题跟踪督办。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63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9件,办结率为93.65%。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38件,办结率为88.37%。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7件、了结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党内警告6人);诫勉4人,教育提醒2人。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印发《关于做好秀洲区国有公司融资备案工作的意见》,全区国有公司实行融资备案;严格执行《秀洲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投资规模与地方可用财力相适应,明确2022年前全面化解隐性债务;组建区国控集团,促进国资保值增值。妥善处置“浙商e贷”互联网金融事件,13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开通警方公告栏目,接收受损群众咨询,每周专题研究处置情况、困难问题;加强投资理财类企业日常动态监管和风险评估,对风险企业开展专题研究并进行约谈,采取多种手段挤压清退。

  (二)认真做好污染防治工作。针对王江泾镇生活垃圾临时堆放选址论证不够充分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对王江泾镇镇长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区长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王江泾镇党委对现场具体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加强王江泾镇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规范管理,将积存垃圾清运并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日产日清,规范收运;制定《秀洲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促进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加强环保执法工作,督促有关企业落实整改,遇到企业发生因同一类型违法行为被第二次处罚的,实施限产;被第三次处罚的,实施停产整治。

  (三)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针对纳入保障的低保、低保边缘人员统计不严,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区民政局局长、区残联理事长、时任区民政局局长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区长对镇、街道时任分管副镇长(副主任)等6人和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区残联分管副理事长、时任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各镇、高照街道党委(党工委)对时任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和残联理事长等8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6名重复领取补贴人员停止发放并追回多发补贴,对42名符合条件人员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并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协作、山海协作,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扶贫工作不少于2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年赴对口地区考察不少于1次,与对口地区党政领导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与龙泉市共建山海协作“飞地”产业园,与若尔盖县共建东西部扶贫协作“飞地”创业园;深化与慈善组织合作,选派2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赴结对地区挂职。

  (四)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改革全覆盖。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所有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一次办结”。区政务数据办搬迁新址,加强政务大厅现场管理标准化建设,创新办证大厅服务模式。实施“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常态化”和“证照注销联办”改革举措;实施“警E站”新生儿出生全事项“零跑腿”和“亲人身后事”全事项“跑一次”改革。

  (五)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针对王江泾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存在违法行政行为问题,分管副区长对王江泾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各行政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培训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行政复议法》,6月举办全区培训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为。

  (六)全力处置化解社会稳定重大风险。区镇两级把信访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领导每日接访制,每天安排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开展接访,对群众诉求集中的区域,落实领导包案制,加强联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上门走访。建立区淘汰整治工作矛盾化解预警机制,制定喷水织机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和“低散弱”工业企业(作坊)全域整治工作等两项实施方案,印发《秀洲区高质量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和提升。

  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秀洲发展实际深入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践行“首位战略”,与苏州市吴江区创新“五位一体”水域联防联治协同机制,并建立“1+5+X”的一体化战略合作关系。3月29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长三角一体化最新进展及秀洲区机遇解读》。健全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机制,召开全区服务业项目推进会,将引进服务业大项目10个以上、新增服务业规上企业50家等目标列入区“双百”专项行动,一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7.6%。坚定实施数字经济“1号工程”,编制秀洲区“机器人+”推进行动方案,桃园数字小镇正式揭牌。开展重大项目“六个一”盯引活动,针对集成装饰等产业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创新开展登高培育计划,坚持每年举办企业家创新发展专题研修班,支持争创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二)坚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2019年度秀洲区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印发《2019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与各主体签订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和《关于2019年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2月起开展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全年计划组织开展党政新闻发言人主体班等相关培训班8场,安排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讲座1场。

  (三)强化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印发《2019年秀洲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今年27家新增农村文化礼堂“一堂一策”建设方案,并开展实地督察走访,建立每周实地督察反馈机制和建设推进每月通报机制;召开全区驻镇文化策划师座谈会,将文化礼堂纳入乡村振兴和精品线路统筹规划建设;持续开展好文化礼堂大巡礼活动和“七进七种”礼堂志愿服务工作。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还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建立落实区委定期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拟制定《迎接建党百年、打造党建高地“三年行动计划”》和《关于党支部“六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高标准推进新一轮基层党建“双整”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针对高新区民主生活会总结报告中部分内容连续两年相同问题,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规定的集中学习,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对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进行提醒谈话,高新区党工委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提升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针对王江泾镇部分基层党组织未充分发挥作用问题,王江泾镇党委对镇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全区建立健全部署、落实、督查、赋分、排名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新居民集聚社区建设,印发《关于加强新居民管理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实施方案》,成立北胜湾社区居委会、党支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大排摸大整治大优化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出资人、党员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落实2018年度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补助38.92万元。

  (三)规范干部选任和管理工作。针对部分干部考察不深、不准问题,对时任新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提前终止试用期、免去职务,并实施降职、调离岗位的组织处理。学习贯彻2019年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6月前制定干部日常考察新机制。在动议、考察和讨论决定环节,对意向性人选、拟考察对象和拟提拔对象分三次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明确结论性反馈意见。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对人选廉洁自律情况实行“双签字”制度。

  (四)常态化抓好违规兼职清理、因私出国(境)管理和“三超两乱”问题整改。针对少数区管领导干部未经审批兼职问题,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对时任区供销社主任、区供销社主任、区供销社副主任等3人进行提醒谈话。对干部兼职事项严格审批,并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清理规范工作纳入区委巡察范围;开展领导干部兼职清理“回头看”,对发现的违规兼职等问题从严督促整改;对查实的领导干部未经批准擅自在企业、社团兼职取得的报酬,或者虽经批准兼职但违规取得的报酬,按相关要求处理到位。针对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问题,修订并严格执行《秀洲区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区国资局存在滞留国(境)外情况的干部作出说明,并由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函询和提醒谈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对区经济信息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油车港镇等3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相关部门对64名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开展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核查工作,组织因私出(国)境备案系统操作培训,结合区委巡察、年度考核等加强监督检查,并对全区领导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再清理。针对“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根据省委批复同意的《嘉兴市秀洲区机构改革方案》,超配的5名领导干部整改到位;对政府部门单独设立无行政职务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进行整改;对区“三改一拆”办、“五水共治”办、“五气共治”办等6名临时性机构配备的专职主任、副主任免去专职职务。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发放津补贴。严格按照名册做好节日费清退工作,清退资金1771万元统一上缴财政专项账户;区四套班子领导以预发年终考核奖的名义重复发放的年终考核奖248.67万元在巡视期间已全部清退完成;做好全区考核奖励项目的集中清理规范,对年终一次性奖金按国家要求进行规范,并把各镇、街道、高新区的单项考核奖励统筹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在6月底前制定新的考核办法。新塍镇已全部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27.96万元,时任镇党委书记陈建祥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新塍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洪合镇已收回违规发放奖金18.3万元,涉及150人,并给予镇总工会专职副主席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区长对镇机关工会主席进行诫勉谈话,区委副书记对时任镇总工会主席进行提醒谈话;洪合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区交通局清退违规津补贴66.75万元,涉及96人;区纪委对原区公路管理局局长、原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进行党纪立案,并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严格管理“三公”经费。针对王江泾镇、油车港镇存在的违规公款购置烟、酒、礼品问题,王江泾镇纪委给予镇后勤办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对王江泾镇后勤分管领导、镇党委组织委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延长试用期半年;区政府主要领导对王江泾镇镇长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区长对油车港镇党委委员进行诫勉谈话,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油车港镇镇长进行提醒谈话。王江泾镇、油车港镇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全区范围内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五、关于“少数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违规报销读研学费问题,区纪委对时任团区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并全部清退相关费用2.52万元。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违规领取警衔补贴、执勤补贴等5.65万元已全部清退。编印作风建设应知应会手册,制定正风肃纪年度工作计划,目前已开展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含机关食堂)、“最多跑一次”改革等5次专项检查,问责7人次。

  六、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履行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委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季度区委常委会先后5次研究省委巡视反馈整改工作,并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督促做好区政治生态季度报告;印发《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学习计划》,一季度开展集中学习活动17次;聚焦重点领域研究确定4项专项监督,健全来信、来访、来电、舆情等“多位一体”监督网络,设立“12380”24小时专线举报电话;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开展“以案明鉴”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基地开展现场教育等形式,做到警示教育常抓不懈。

  (二)坚决加强区委巡察工作。制定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学习计划,截至4月22日,领导小组组织学习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6次;制定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区委巡察办工作规则》《区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区委巡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试行)》等5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有关巡察工作制度规定,确保在巡察驻点结束后一个月内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处置意见。

  (三)坚决落实监督责任。针对未对提拔的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问题,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高新区纪工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严格落实年度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已收到派驻机构对归口部门的廉政情况报告36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强化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将区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四个一”监督机制作为年度创新项目。针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名党员干部违规接受企业安排旅游活动问题,对该局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市场监管局党委对另外2名违规接受企业安排旅游活动的时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所副所长、高照所副所长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对局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时任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七、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领域等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围标串标问题专项调查整治。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疑似存在围标串标问题的项目进行调查;修订完善《秀洲区评标专家不良行为认定与记录办法》《秀洲区小型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规范小型工程招投标流程,加强专家管理。

  (二)开展违规邀标、发包问题专项调查整治。针对新塍镇部分工程项目以会议等形式违规邀标、发包问题,新塍镇党委对负责项目招标工作的2名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时任新塍镇镇长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区长主持召开约谈会议,对区发改、住建等部门以及各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开展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从修订系列制度、开展全面检查、汇编操作手册、组织专业培训、开展业务考试、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等六方面,全方位督查整治。

  (三)开展项目变更随意、超概算严重问题专项调查整治。针对高新区部分工程项目变更随意、超概算严重问题,高新区纪工委对项目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高新区党工委对项目审批经办人进行诫勉谈话,区委主要领导对时任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区长对高新区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秀湖高新装备创业中心项目、秀洲八字路(杨家港至新塍大道)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秀湖公园景观工程项目按相关程序进行决算;修订《秀洲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

  (四)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和招投标管理。印发《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落实和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工程项目实施,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审计监督。

  八、关于“土地领域违规出让、未批先建、长期闲置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工作。发布涉及违规出让地块的终止挂牌公告。规范土地出让条件设置,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土地出让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开展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政治理论、自然资源业务学习,认真查找土地出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对EPC项目的管理。油车港镇菱坊路-乐源路、乐源路(菱坊路-长阡港)街巷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批准供地,油车港镇恒大广场公共设施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批准供地;按照嘉兴市关于规范和加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前期管控,推行联审制,促进EPC项目有序健康开展。

  (三)提高国有土地利用效率。针对有的国有土地长期闲置问题,向有关企业下达《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依职权注销土地使用权证,并列入秀洲区土地市场诚信黑名单,严格追究违约责任。开展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专项行动,严格出让合同履约管理,结合土地市场诚信评价,将违反出让合同约定的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诚信黑名单。区人武部原地块洽谈了大健康教育创新总部等多个项目,目前已与投资方就项目用地、投资规模等达成一致,并就项目产业布局和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讨论,计划于2019年6月前挂牌出让。

  (四)强化土地流转租金收缴工作。针对有关企业拖欠土地流转租金问题,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委托第三方专业律师事务所,对有关企业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核实;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土地流转租金应收未收情况专项检查。

  九、关于“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国有资金管理。针对新塍镇违规出借国有资金问题,新塍镇党委对镇财政所所长进行诫勉谈话,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时任新塍镇镇长进行提醒谈话。启动出借资金司法追讨程序,区法院已受理,后期将积极跟进诉讼和执行情况。印发《新塍镇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国有公司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严格规范项目融资管理。针对高新区部分项目融资不规范问题,区委主要领导对时任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管副区长对高新区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融资审批规范性自查并建立核查机制,印发《关于做好秀洲区国有公司融资备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区国有公司自2019年4月起对每笔融资进行备案。

  (三)严格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监督管理。针对高新区部分大额资金转账未履行审批手续问题,分管副区长对高新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区委主要领导对时任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需整改的大额资金转账事项,已按财务管理制度补办审批手续。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学习《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务支出审批监督管理办法》等财务收支审批监督规定。

  下一步,秀洲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真正把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上来。一是继续抓好责任落实。继续高度重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区委常委会经常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加强督促和协调,以坚强有力的举措,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二是继续深化问题整治。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加强销号管理,确保巡视整改有始有终,件件见成效。对一些个性问题,结合区委巡察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处理到位、问责追究到位,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面上一些共性问题,加快建章立制,扎好制度篱笆。三是继续加强成果运用。将各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对典型人和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巡视整改成果落实落地。综合分析巡视反馈问题情况,及时总结固化巡视整改好做法、好经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工作,扩大巡视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2722911;邮寄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1765号秀洲区行政中心524室(邮编3140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xzjb.x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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