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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16:5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30日至7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开展了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2023年9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人力社保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人力社保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后,局党委三次召开党委会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并研究举措。10月10日召开全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工作推进会。10月29日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多次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全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在行动上与巡察整改要求保持同频共振,拧成整改落实的强大合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巡察整改问题、任务、责任和时间四张清单,精准发力、强力推进。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建章立制。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全面整改,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巡察整改全过程,注重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避免就事论事、下不为例进行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纪律见制度”。抓住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强化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深化人力社保领域的创新改革,推进人力社保各领域工作,确保取得高质量的整改成效。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批评教育、谈话提醒11人次,建立完善制度43项,清退款项122.59万元。

  一、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学习贯彻。全面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乡村振兴涉及人力社保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并列入局党委“第一议题”。将学习研究乡村振兴领域相关工作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上级乡村振兴领域有关决策部署,并结合处室(单位)职责,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各项目标任务。

  2.健全考核机制。对省市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指标任务作出具体规划,并将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等乡村振兴有关内容列入全市人社系统综合考核。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全市人社系统综合考核。

  3.层层压实责任。召开县(市、区)片组会议,由市局领导带队,分3组赴县(市、区),就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等人社系统考核情况进行督导,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二)关于“推进新时代‘领雁工程’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乡村振兴人才引领政策落实。加强高校毕业生乡村人才创业政策宣传,针对性提高乡村振兴人才引领政策知晓率和覆盖率。开展返乡入乡合作创业带头人培训班,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了解掌握大学生在我市创办现代农业企业情况,主动推送政策。

  2.加大涉农人才引进培养。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市区支持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操作细则》,做好政策宣传和资金发放。组织全市25家企事业单位赴浙江农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开展涉农人才专场招聘活动,精准邀请省内外涉农高校毕业生。加大涉农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力度,针对农业骨干企业进行建站需求摸底,邀请华中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等涉农高校参加“百所高校嘉兴行”活动,高校实地走访嘉兴涉农企业,加强博士后引进对接。

  3.加大涉农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嘉兴市“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与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同,针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特点,大力拓展农业技术员、育婴员等涉农职业(工种)培训,提升培训层次,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市累计开展涉农培训同比增加22%。

  (三)关于“完善农民就业创业保障体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治理。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亮剑行动”、根治欠薪“冬季行动”,推进“开工第一课”普法培训和“铁拳治欠”违法行为警示教育,提升劳动用工领域法治素养,全市进基层、进企业、进工地线上线下累计开课485场,为在建工程项目、企业的用工负责人和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用工管理、权益保障等指导帮扶。

  2.强化促进涉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下发《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行动的通知》《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认定和储备工作的通知》,落实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六个一批”专项行动,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储备开发公益性岗位,充实公益性岗位名录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会,促进部分难以通过市场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3.强化推进城乡社保提质扩面。建立大数据比对机制,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利用省厅下发的全民参保数据、业务回流数据,对全市用工人数10人以上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与税务、统计数据进行比对,重点排摸参保率低于平均参保率的企业和参保中断人员,精准推进扩面提质工作。建立定期数据回流、每月通报进度、实地调研督查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社保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基本全覆盖。

  (四)关于“为民服务还不够持续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民生实事服务。制订《关于加强社保基层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尽心耐心暖心“三心”服务行动,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扩大人社业务经办覆盖率,将人社业务向村级延伸,推动十分钟办事圈形成,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已下沉乡镇(街道)社保事项35项,下沉村(社区)社保事项14项。推进社银合作,社银合作银行已增加到11家,合作网点达612家。

  2.加强信访难题解决。修订局《信访工作制度》,由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领导包案推进化解,确保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处置。将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纳入今年系统考核指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局领导带队开展两轮维稳安保工作专项督查,上下联动,压实责任,全力以赴构筑安全防线,实现全市人社系统的平安稳定。

  3.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持续深化落实全省人社系统“三心”服务行动,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持续深化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已督促各地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与12345政务热线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培训、现场值班、浙政钉交流等加强联系与互动。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人社法治知识竞赛和全市系统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建立窗口人员经常性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能力。

  二、关于常规巡察方面

  (一)关于“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心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全面系统加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修订《中心组学习制度》,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开展集中学习18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研讨27人次。严格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

  2.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清单管理,明晰区分各议题顺序,巡察反馈以来,每次召开局党委会议均组织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聚焦主责主业,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工作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论述、重要文章列为“第一议题”。

  (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社保领域工作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论述精神。先后召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工作调度会、座谈交流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制定《嘉兴市劳务派遣企业稳岗返还申领流程》,严格规范经办流程。印发两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无死角”。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开展数字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纳入省人社厅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试点项目,被评为全省“最佳项目”。制定公布《嘉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2023-2024年)》,将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等30个数字职业工种纳入目录,对开展紧缺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上浮20%,2023年全市已开展数字技能培训2.8万人次。组建嘉兴市数字技能人才培育联盟,积极培育数字技能人才专业培训机构,已开发工业机器人等培训课程49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培训服务。鼓励企业广泛开展数字职业(工种)自主评价,2023年新增自主评价企业237家。

  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重要论述精神。将“安薪指数”主体任务纳入对市级部门、市对县(区)、县对镇(街)考核,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欠薪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和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八大行动”,积极落实各类补贴补助,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会755场,建成零工市场21个,重点群体帮扶率99.85%。制定完成长三角首个社会事业类地方标准《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和协同仲裁服务规范》。

  (三)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学习。将学习意识形态有关内容纳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明确每年初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意识形态学习首要内容,专题研讨。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5次,涉及20项重要内容;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局党员干部跟进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同步跟进学。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履职尽责;其他党委委员主抓分管处室(单位)和所在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内容和人社系统综合考核。全面修订《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并严格落实。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局党委书记开展集中谈心谈话18人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轮岗交流谈话21人次。

  3.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健全舆情风险排查制度,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风险月排摸。加强网络舆情风险分析研判评估,提高网络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时效度,年内未发生重大舆情。修订《意识形态和舆情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办法》,严格执行舆情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强化网络阵地建设管理,建立处室(单位)具体负责制,对相关人员开展网络数据安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网络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及力量保障。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宣传机制,制定实施“嘉兴人社”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提升方案,优化业务专栏,“嘉兴人社”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明显增加。健全骨干宣传队伍,各处室(单位)业务骨干参加。健全舆情处置骨干队伍,组织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与舆情处置工作专题座谈暨培训班。

  (四)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党委书记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机制,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局党委专题研究6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发放季度履职提醒单,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履职到位。抓实机关纪委工作,召开机关纪委会议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和分工,落实一年两次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自查自评。

  2.加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完成全局2023年度岗位廉政风险再排查,实行全覆盖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对2023年度《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强化审核把关,落实逐级审签制度,杜绝出现无风险、代签、雷同等问题。实施日常岗位廉政风险动态更新。

  3.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组织青年干部开展“明德守法 完善自我”专项行动,观看《系好“第一粒扣子”——近年来我省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陨落的青春》2部警示教育片。梳理通报我市人社系统2021-2022年度内发生的案例,6个在职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的形式进行通报并交流发言。对新入职、新提拔、轮岗干部开展任前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及警示教育。

  (五)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全局19个处室(单位)学习有关纪律要求和用车管理制度。开展规范公务用车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使用范围。对全局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对梳理,在局工作例会上再次重申公务用车保障范围,同时严格落实用车审批程序。重新修订用车管理办法,2023年7月起所有原始用车审批全部采用OA系统流转记录。公务用车已全部通过车务中心安排,杜绝违规用车,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生。

  2.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已开发启用局OA公务接待审批模块,每笔接待逐级审批,规范事前审批程序。开展规范公务接待专项整治,全面核查公务接待不规范相关问题。对下属企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落实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修订原公务接待办法并严格落实。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手续,规范报销事项及提交的内容,做到每笔公务接待的费用报销材料齐全。

  3.严格政策性资金补贴审核把关。开展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2019年至2023年6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取消15家培训机构和5家评价机构资质;期间开展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和业务能力。新版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上线后,第一时间在各县(市、区)推广使用,提高审核准确性。进一步完善在校生创业培训工作,参训人员符合创业培训补贴条件,并按规定审核创业培训补贴申报材料,按程序向高校职校发放培训补贴。

  (六)关于“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资产管理。成立资产管理和处置工作小组,强化主体责任,由分管领导重点抓,多次召开资产管理小组会议,全面学习财政关于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采管分离。对固定资产管理严格落实盘点措施。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局内部人事和资产联动管理办法。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全面排查全局近5年来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嘉兴市政府采购制度,优化《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采购流程,报财政部门审定后,按流程进行采购。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审核把关。

  3.全面修订规章制度。全面起底梳理已出台的规章制度。经研究,废止5项制度;《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21项制度,继续执行;及时研究修订《局党委工作规则》等24项制度;新订立《服务承诺制度》等5项制度。对50项所有有效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发全体干部职工。同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4.加强下属企业监管。研究并优化下属企业财务管理措施,完善《加强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规范经营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多个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所有大额支出,按要求进行比价招标采购。就业中心开展下属企业监管不严专项自查,召开下属企业员工会议,切实履行监管企业规范运行责任。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中“网上银行操作规程”相关制度,注销下属企业有关账户。

  (七)关于“发挥党建统领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组织领导。制定出台《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机关党建重大事项,由局党委专题讨论研究决定,局党委专题听取党支部换届工作汇报、党建表彰汇报、党建要点及分工汇报。带头参加组织生活,每个党委委员联系1个机关支部,党委书记为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作专题党课,各分管领导分别在所在支部上党课。

  2.规范基层党支部建设。制定出台《“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要求。加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制定出台《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支部会议记录、发展党员等工作考核细则,督促强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工委举办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党务水平。

  3.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修订出台《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强化谈心谈话全程记录,明确必谈范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听取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各分管领导分条线听取分管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汇报;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也按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党委委员参与组织生活会前支部集体谈心谈话。

  (八)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科级及以下干部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对干部档案材料中的缺失材料已补充完整。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核查、重新认定、全面整改。

  2.建立健全干部平时考核制度。印发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按季度开展平时考核工作。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干部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实现与年度考核、其他奖惩挂钩。

  3.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全局干部岗位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根据人岗相适原则,结合2年内干部退休等情况,谋划2023-2024年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招录转任、交流轮岗等工作计划。建立重点岗位干部定期交流机制,启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重点对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进行岗位调整。

  (九)关于“对上一轮巡察反馈的‘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不规范、不及时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换届工作操作程序,6个在职支部和2个离退休党支部于2023年4月全部完成换届工作。规范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中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办法(试行)》《中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下一步,市人力社保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整改落实。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抓好长效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抓好治理效能。把巡察整改问题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增强整改实效、凝聚队伍力量,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人力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2228993;邮政信箱:嘉兴市中环南路839号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20室。

  中共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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