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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海昌街道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1-20 15:08

  根据嘉兴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6日至7月8日,嘉兴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海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海宁市海昌街道党委开展了巡察。8月1日,嘉兴市委巡察组向海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海宁市海昌街道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海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海宁市海昌街道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嘉兴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海昌街道党委书记、海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陈中权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落实情况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落实嘉兴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清单,坚决做到责任闭环、工作闭环、流程闭环,按照责任分工,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全体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问题整改,分门别类对问题重点研究、综合施策、跟踪督办。定期会商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诫勉1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21人;建立完善制度36项;清退资金2.37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299.34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化党委理论学习,加强干部学习教育。修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2年已开展周一夜学10次,组织机关党员完成两套理论测试卷,通报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强国”活跃度。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题学习;按照大中小战分别组建相应的流调及区域协查力量;扩展重编追阳队伍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上级纪委已对2名相关领导分别给予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处理。

  (二)压实助企纾困主体责任。成立专班,制定经济稳进提质“十大百日攻坚行动”等方案,走访企业200余家,现场解决问题59个;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消费券、天然气蒸汽补贴发放等工作。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对耕地“非农化”问题,由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暂时保留,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补划或在“三区三线”划定中整改;已投入1654万进行非粮化作物腾退。

  (四)有力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债务规模年度预算管理,将招商引资等项目纳入开发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有序推进乐派芯园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存量闲置资产处置,2022年累计收益55802万元;制定泛半导体产业基金投资项目退出计划,2022年已退出基金3.25亿元,整体收益率13%;利用社会化资本参与招商平台建设,与云雀资本达成协议,拟把96亩土地开发成标准厂房;2022年1-10月份债务增长28.55%,比前三年平均增速下降17个百分点。

  (五)有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漕海双方就提升合作层级、扩大合作范围、制定实施方案等多番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拟定年内签约;漕河泾海宁分区新任董事长、总经理已到位;鼓励科技绿洲内企业做大做强,2022年下半年新增1个医疗器械和1个半导体材料项目。

  (六)充分发挥经济主平台功能。出台联动招商工作方案,“双招双引”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共签约项目30个,总投资121.96亿元;组建兴海集团,完成AA+信用等级评定;累计完成腾退低效工业用地807亩,完成率100.9%;出台时尚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已引进相关产业项目29个,总投资112.02亿元,2022年1-9月泛半导体产值达31.44亿元,同比增长12.5%;制定新一轮《关于促进区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宁航空产业园一期和瑞美项目主体完工。

  三、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重点工作指标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制定行动方案;打造海创共富园,预计每年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500余万元;成立专班,建立会商机制,金利社区南侧地块项目、海创共富项目、聚鑫抱团项目、久久商业广场项目有序推进中。

  (二)加快落实数字化改革工作。持续优化55项“数智经开”子模块,累计完成193个平台优化,9月底平台已正式上线应用;对企业智能化改造在市级层面奖励的基础上增加10%奖励;1-10月完成规上企业智能化诊断服务19家,智能化改造项目16个,完成市下达工作任务。

  (三)强化生态环境长效管理。组织专题学习,聘请治水顾问,制定专项方案,10月倪家堰港等3条河道均达三类水,沈家坝港达四类水,闵家堰港启动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22年污水零直排建设已投入资金6000万元。

  (四)有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上半年,嘉兴安全生产管控力指数平均得分95.49分,排名全市第六;每月政府检查、企业常普常新、隐患自查、隐患整改四率均达100%;应急管理办已增配2名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达到规定要求。

  (五)中心工作落实到位。党建工作:党建积分制考核指标二季度在全市乡镇街道排名第六,1-9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预计全市前六、纪检监察工作预计全市第一,礼堂文明指数位列全市第三,统战同心系统位列海宁、嘉兴双第一。平安法治工作:成立维稳安保工作专班,出台区街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平安“瞭望哨”队伍,累计成功处置欠薪隐患396起,安全生产实现零亡人;1-9月平安考核排名列海宁第6,首次进入嘉兴前30。生态文明工作:成立专班,制定方案,五水共治1-9月份嘉兴排名52名;五气共治1-9月份PM2.5嘉兴排名60名,PM10嘉兴排名62名。主要经济指标:1-9月累计规上工业增加值43.61亿元,累计增速全市第三;1-9月累计规上工业总产值219.85亿元,累计增速全市第三;“双碳”工作:出台用能权指标管理办法,腾退落后用能7802吨,1-9月规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19.08万吨标煤,万元增加值能耗0.44吨标煤。

  (六)加速推进拆违工作。成立三个拆违、控违专班,制定三年拆违工作计划,到年底计划累计拆除97567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计划14.78%。

  四、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百姓反映强烈问题处置不积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政府民生实事工程进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目标;对2021年8个民生实事工程回头看,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半年度完成率50%,较上年有大幅提升;提前谋划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严格执行《海昌街道民生实事项目投票推荐办法》;人大完善项目征集、票荐、监督、评价四项机制,开展多形式全过程监督检查。

  (二)及时解决安置建房等突出问题。成立工作专班,专题听取迎丰村拆迁安置建房工作进展,研究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新村点农转用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落实村民建房用地指标;对村民发放租房补贴882万元;10月9日宅基地已全部分配到户,目前已完成桩基和承台建设。

  (三)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思想认识。成立工作专班,对现有倾斜房屋进行走访观测及定期检查;截至年底已全部完成加固,共计134幢;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审批建设流程;定期对自建房进行巡查,已完成对经营性自建房的鉴定工作。

  (四)严肃处理优亲厚友行为。立案调查,责令该村民组长辞职,向横山社区发送监察建议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17个村(社区)均已开展三小组长廉洁警示教育;相关部门已对村居务公开、社救、社保安置名额分配流程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纪委已召开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督促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日常监督。

  五、关于“招商引资工作不规范,引资效益低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招商政策,提高项目质量。已约谈哈工并停止剩余资金奖补;已建立项目专家智库评审机制;按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多部门联合审批程序;试运行“数智经开”数字化审批管理系统、开发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云哨平台;已制定招商协议标准范本并严格执行。

  (二)严把招商中介考核关。已追回博顿公司工作经费1万元整;严格按照《中介招商考核奖励办法》(海开发委〔2020〕7号)相关规定进行招商中介机构和招商顾问的聘用、考核和续聘。

  (三)严保招商引资数据真实有效。市纪委给予时任相关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已参照《全市招大引强攻坚行动方案》细化分解任务,今年已保质保量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数智经开”平台实时录入、更新在谈项目,从程序上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等,加强招商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

  (四)严格明确招商引资协议。已与铁三角公司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奖惩细则,明确奖惩依据和标准;协议签订及奖励兑现均通过“数智经开”系统联合审批,并由两个招商小组开展交叉审核;已上线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将2021年以来招商项目信息比对碰撞、分部门处置办理。

  (五)加强项目投后监管。已就康锐、玖荣项目形成调查报告,责令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开发区“六未”土地清理工作正持续开展中;已开展税务、金融等知识培训;按照《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多部门联合审批程序;招商人员严格参照《招商项目协议范本》拟定协议;招商引资在谈项目已录入“数智经开”并全程监管。

  六、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廉政风险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已在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加入“三重一大”决策等内容;海炬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解散清算,三方股东应承担的出资款项均已到位;今后相关项目将积极征求各方面专家、学者意见,实现项目实施与区街总体规划相结合;原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功能已整合至人才大厦项目,原地块已挂牌出让,预期收益1.85亿元。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核查金利一区及欣旺小区污水零直排项目并形成调查报告,已对相关分管领导提醒谈话,责令相关责任人书面检查;组织学习招投标制度,并邀请市政务数据办进行业务指导;已完善内控审批流程,增加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审批;严格把控变更事项,需经设计、监理、业主等相关人员会商确认后方可实施。

  (三)增加职能部门审批环节。针对指出的6个政府性项目邀请招标未经职能部门审批形成调查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已完善内控审批流程,增加职能部门(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组织工程建设领域、招标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四)完善项目分配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已整理2018-2021年所有招标代理项目并形成调查报告,已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出台区街《招标代理及全过程造价控制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已完成一、二季度考核,对违规单位实行轮空一个周期的惩戒;参加由市公管办组织的“警示教育日”会议,提升工作人员廉洁意识。

  (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流程。已核查17个先实施、后决策事项并形成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已完善区街《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已对近期建设工程变更情况回头看,有效压减建设项目工程变更量。

  (六)坚决杜绝拆分招标。已给予狮岭社区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实行10万以下小微工程立项申报制,利用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实行电子和纸质竞争性定标备案;纪委组织村社监察联络站站长会议,开展“云睛”系统培训,并对村社小微工程抽样检查。

  七、关于“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绩效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审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已与海数公司签订路灯项目补充合同,扣减27.4万元;合同期满后通过公开招标确认管养单位;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采购货物或服务。

  (二)严格管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已组织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并对物业管理和物业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培训;8月22日,已退还设备购置费150067元。

  (三)严格审核采购服务价格。8月22日已追回超额支付资金131769元;已核查该问题并形成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学习《浙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区街内审管理制度,不定期检查。

  (四)规范资金支付。针对路灯维护项目签订补充协议形成调查报告,废除该补充协议,并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已对近期工程补签合同有无时间变更进行专项检查;在内控系统中增加工程支付比例等内容,按规定上报审批。

  八、关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流失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国资参股公司管理。海炬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解散清算,三方股东应承担的出资款项均已到位;已对19家钱塘江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自查,不存在类似问题;出台《国资参股管理办法》,规范国资参股公司管理工作。

  (二)规范租金收缴工作。8月26日,国科光芯(海宁)已补缴租金342.19万元;10月28日,铁三角已补缴租金345.45万元;已完善区街《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数智经开”国有资产管理模块已上线,将与开发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云哨平台共同监管。

  (三)规范交易厂房产权。已形成调查报告,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10月28日,铁三角公司已返还房产差价1497.55万元;已建立定建项目房产交易价格评估交易机制,规范厂房回购流程;协议签订及奖励兑现均通过“数智经开”系统向上联合审批。

  (四)规范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管理。已形成调查报告,对分管领导提醒谈话;10月9日追回捷成公司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91.27万元;已组织招商相关知识培训,加强招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储备;数智经开系统已经在招商领域正式启用,新项目均录入系统。

  (五)规范管理政府产业基金。北斗皓远抵债资产464.202243万元已全部移交基金,并完成现金收取502.093647万元;区街产业基金管理流程已梳理完毕并执行;已组织学习各级各类规章制度。

  九、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现象还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商会服务制度。3名干部涉及的全部费用已支付给商会;街道纪委对干部参与旅游的情况再次进行核查,暂未发现其他问题,对目前在职的2名干部已进行了批评教育;已完善商会服务制度,机关人员不再兼任商会职务;组织开展专项学习“亲”“清”政商关系各项要求。

  (二)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参加体检所涉及的费用已退回商会,并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已完善商会服务制度,机关人员不再兼任商会职务,不参与商会体检等活动;街道纪委就该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经济条线组织人员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7人次。

  (三)规范财务支出。已自查2017年以来的培训费、会议费,对不规范问题责令经办人做出深刻检查;召开各部门、村社财务报账员培训会,学习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各类采购和报销行为。

  (四)规范公车监管。街道纪委已将党政办、消防站、应急办、综合执法分局公务车辆纳入监督范围;相关部门已完善管理制度并报纪委备案;街道纪委已开展廉政谈话,督促规范使用公车;纪委不定期开展公车管理情况检查。

  十、关于“针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有力抓基层党建。全面推进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制定区街基层党建积分制管理办法,修改完善新的议事规则;组织专题学习,细化党员先锋指数考核标准,确定支部手册保管人员,每季开展专项检查。

  (二)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组织专题学习,已执行上会议题均由两个主任办公会议预审再上党委扩大会议审议制;2022年以来,上会议题均提前发各参会人员审阅,8月起已对班子“无意见”情况进行记录;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完善并纳入业务培训。

  (三)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组织专题学习,对认定的19个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开展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20人次,通报批评13人次,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一年2人;制定党员发展全流程记实表,开展两轮党务培训、党员发展交叉互检。

  (四)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开展村社换届“回头看”;已纠正和补写横山党委工作手册2019年度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已纠正并落实胜利第一支部未签到人员补签机制;制定积分制管理办法,每月开展交叉互检、红黑榜通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谈话。

  (五)规范换届选举工作。已对胜利社区第三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台账进行全面核查,选票、选举报告单均符合换届选举到会率要求,但存在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问题;已组织专题学习,强化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整改。组织专题学习;严格执行区街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办法审批程序;街道纪委召开会议,对商会整改闭环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通报;完善服务制度,机关人员不再兼任商会职务;已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二)抓实清廉单元建设。制定清廉区街建设方案、各清廉单元建设子方案;全力推进清廉村居、民企、工程等单元建设;积极走访创建单位,选树清廉单元品牌,谋划碧海、胜利、双喜、安正等清廉品牌。

  (三)优化配备纪工委力量。经市委组织部和编办同意,增设纪工委专职干部行政编制1名;市纪委协助统筹协调纪工委力量配备不足问题;完成招商局、企业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和作风检查;开发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完成,采集招商等四大领域权力运行数据3万余条,相关预警已完成处理,以第一形态对4名人员进行问责。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相关知识,修订“区街谈心谈话制度”,将谈心谈话工作列入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述职内容;每季对领导班子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做好记录本归档工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十二、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方案。完成中层干部提拔任用回头看,11名新提拔干部均完全胜任;形成未严格执行方案的原因调查报告,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出台《下属国资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区街人事方案实施过程监督小组。

  (二)解决混岗问题。党委会专题组织学习编制相关制度,听取和研究混编、混岗情况及调整方案;调整中层任职混岗5名,混编9名,兼职2名,对于国企在机关混岗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权对等;优化调整19个内设部门职责、岗位和人员配置。

  (三)明确区街下派干部工作职责。下派担任村社实职副书记的机关干部每周至少一半时间下村社,深入参与中心工作,每月参加村社党内组织生活,完成村社党组织副书记选拔任用工作。

  (四)明确退二线领导干部职责分工。对4位退二线领导干部分工以通知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已落实专人通知好退二线领导干部日常运用好浙里干部之家平台,做好工作记录。

  十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把关干部选任任用。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该同志选拔任用全过程进行回头看并形成调查报告,两次干部选拔任用中,党委综合研究认为其符合提拔条件;对其担任中层以来履职和“三圈”情况进行考察,综合分析认为该同志现实表现符合岗位要求。

  (二)严格选拔任用工作。对该同志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头看”,经履职测评其得分偏低,党委发放告知书、约谈并限期整改;由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党委强调将民主推荐情况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三)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经核查,未进行谈话推荐的主要原因为组织人事条线对选拔任用流程把握不到位;党委会未对12名拟平职交流、免职干部进行讨论表决的主要原因为干部选拔任用表决流程不规范;已由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四)按标准执行干部职级待遇。已对工资发放明细进行核查,并向经办人谈话核实,经查,2019年6月起涉及人员均已按中层副职发放相关待遇;建立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协同审查机制。

  十四、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个别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海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法院起诉且胜诉,但因东锐汽车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海宁市人民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已对2位时任相关领导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不折不扣落实巡视整改。

  十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今年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17亿,2023年建设项目清单已提交党委扩大会议并报发改局;加快推进人民医院开发区分院建设;统筹推进人才公寓布局和建设,聚鑫人才公寓、人才创新大厦、正黄南人才项目有序推进中。

  (二)及时整改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1年修改完善村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取消村社主职干部现金奖励;财政办已开展报账员业务培训,规范工资福利发放审核。

  十六、关于“海宁市审计监督检查反馈的‘隐形赤字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街财政办发出压减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实现招商奖励预算化管理;加大国有资产盘活力度,今年以来已结算收益55802万元;加强对新引进的泛半导体、航空航天等新兴战略性产业企业的培育力度,2022年1-9月泛半导体产值达31.44亿元,增长12.5%;10月23日,市府办召集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区街就财政赤字进行会商;截至12月底已消化赤字3亿元。

  十七、关于“落实上级督查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党委扩大会议对此进行原因分析并形成调查报告,深入调查和追责问责工作由海宁市纪委负责;区街建立耕地保护预警机制,对用地项目的审批环节进行层层把关;土地全部按照标准化农田进行复耕完成整改,在双山村举办首届荷花节,营造良好氛围。

  下一步,海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海宁市海昌街道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扛起巡察整改责任。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工作措施,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进后续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推进的事项,加大攻坚力度,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跟踪问效。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把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巩固发展上,把巡察工作成果转化为推进区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13586338209;邮政信箱:海宁市由拳路66号海昌街道办事处。

  中共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中共海昌街道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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