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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九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1-20 14:0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9日至7月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8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司法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做到责任明晰、统筹推进、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巡察整改日程表,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和党委专题研究整改方案会议,召开市司法局党委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按照整改方案,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制作整改台账,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反馈后,全局上下从政治上找到了差距、思想上找到了症结、工作中找到了问题、前行中找到了方向,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共30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9个,正在整改1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8项制度,清退经费款项0.12万元。

  一、关于“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上与红船旁党建高地使命要求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法治嘉兴建设。修订《嘉兴市司法局党委工作规则》,贯彻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大会议精神。二是制定《2022年嘉兴市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增加集体学习的内容和场次,2022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25次,其中,集中学习研讨6次,中心组成员发言62次。三是进一步强化协调小组工作力量,制定《法治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实施方案》《共同富裕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等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四是印发《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各协调小组在市县法治建设及镇(街道)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细化责任分工。五是进一步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规范选取普法新媒体的运营机构,压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强化阵地管理、行业管理和人员管理。

  二、关于“三位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努力提升政府的法治化水平,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二是根据《关于提升2022年度嘉兴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分析报告》,各法治建设工作部门及各县(市、区)制定工作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三是提升法治嘉兴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提升法治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三、关于“法治建设创新保障举措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贯彻落实工作推进小组,统筹推进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文件落地落实。二是每季度召开例会,听取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目前,各县(市、区)的贯彻落实文件已全面出台,市局将督促各地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执行。

  四、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二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进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对分管条线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三是传达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并进行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局党委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汇报,研究抓实抓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津补贴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发放津补贴发放,加强监督。10月28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人民监督员经费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加班申报审批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三是修订《普法宣传产品内部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强化对普法宣传产品监管和界定使用范围,明确责任。进一步扩大普法对象的范围,不断提高普法宣传经费的使用效益。

  六、关于“廉政风险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与两区法院协商明确公证服务费结算方式,并结算公证服务费。二是由办公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商量选择评估机构对公证档案库用房2022年度的租金进行评估,待评估报告出来后尽快与房屋意向购买人商量转让事宜,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优化合同条款,确保合法合规合理,对新采购项目做到精心准备,需求表述完整、准确。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程序,落实工程项目廉政建设管理和监督机制。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及时发布采购公告,确保按时完成招标。二是加强财务报销管理,严格实行财务报销制度。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公务卡报销事项审核。三是根据《嘉兴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市局工会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实行独立管理、独立核算。

  八、关于“党委统领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指导,明确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四个方面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汇编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四是健全完善党委会制度,确保重要议题应上尽上,明确分管领导对需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的事项提前审核把关,各处室提前3天将拟上会的会议议题提交主要领导预审。五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预算支出、财务管理等行为。

  九、关于“管人管事缺乏制度约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嘉兴市司法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细则》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填写《过问或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和《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统计表》。二是严格执行《嘉兴市司法局党委工作规则》,党委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充分酝酿,杜绝临时动议,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执行《嘉兴市司法局党委工作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党委会由专门人员负责会议记录、编印会议纪要。四是严格落实《嘉兴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加强日常考勤、审批把关,规范值班调休,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加强对“应休未休年休假补贴”发放的核准、审批和发放。

  十、关于“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健全党建工作机制,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以党建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建指导,召开党委会、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三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鼓励引导团员、群众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实践锻炼力度,加强全面考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是指导离退休支部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务知识专题学习,组织党内法规和党务工作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

  十一、关于“内部管理教育宽松散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格公文办理流程,坚持“规范与时效并重”,切实把好“政策关、程序关、文字关、格式关、文印质量关”,实现公文处理“零失误”,确保公文处理规范、有序、精简、高效。二是明确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确保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对涉及日常管理中的常用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进行调整、更新或废止,自市委巡察以来,共建立完善8项制度。对局机关日常管理中的各类制度进行汇总编印。五是坚决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并在选人用人工作具体细节上加强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规范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把好入口关,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的学历专业结构,2022年接收2名选调生,均为法学研究生学历。要求40岁以下的在职干部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市局机关有17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六是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关于加强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意见》精神,落实常态化警示教育三项基本制度,突出常态化警示教育三类重点对象。落实日常教育管理,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重新修订《嘉兴市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严格日常管理。加强对行业教育管理,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违法违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原因,明晰执业边界。

  十二、关于“对巡察整改不够重视,有的问题整改未落实,整改质效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嘉兴市司法局党委工作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规定。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围绕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域的风险问题,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全员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对新入职的干部、退休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教育提醒。三是按照《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序分类开展房产分类处置工作。

  下一步,市司法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扛起红船启航地的使命担当。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司法行政讲政治、业务工作重党建”落实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红船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弘扬忠诚担当、崇法守正、求实创新的嘉兴司法行政精神,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为嘉兴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二是坚持大局观念,厚植以人为本的为民情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把法治为民理念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过程。全面推进“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专项行动,打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和普法守法的组合拳,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主责主业,全方位推动法治嘉兴建设。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司法行政在推动法治嘉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统筹作用,践行良法善治,促进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四是坚持自我革命,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此次市委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纵深推进“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各项工作。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明纪律、严实作风、严守规矩、严管厚爱,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853071;邮政信箱: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1469号(中南大厦1324室)嘉兴市司法局组织教育处;电子邮箱sfjzzjyc@163.com。

  中共嘉兴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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