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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组向5家单位反馈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20 11:41

  经中共嘉兴市委同意,近期嘉兴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法院等5家单位反馈了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嘉兴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巡察办有关领导出席巡察反馈会,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张兵书记讲话精神,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


  市法院

  市委第一巡察组指出,市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所欠缺,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还不够强。案件审判工作质效与司法改革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内部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对基层法院指导监督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办公用房清理不彻底。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对司法巡查、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市公安局

  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市委首位战略不够有力,推进长三角毗邻区域警务一体化举措还不多。党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健全,议事边界不够清晰。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对自身队伍的意识形态教育和阵地管控不够严格。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干部兼职清理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对下属单位(协会)监管较为薄弱,执法办案、资产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存在一定隐患。


  嘉源集团

  市委第三巡察组指出,嘉源集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一体化供水、域外引水、防汛工作”等方面指示精神有差距。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措施不够有力,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风险依然存在。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深化国企改革步子不快,强化国企责任担当还有欠缺。作风建设不够深入,存在慢作为现象。干部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较为薄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津补贴发放、公车管理、考察培训存在不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劳务分包等领域管控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对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嘉兴港区

  市委第四巡察组指出,嘉兴港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港区发展指示精神不够到位,抢抓机遇,结合实际一以贯之推进落实不够坚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挖掘发展潜能方面举措不多,港产城融合、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步伐不快、水平还不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不完善,个别重大事项未经集体讨论。执行干部人事政策规定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干部担当履职尚有差距。国资监管、土地征迁、工程建设等领域风险依然存在。落实巡察、审计整改还不到位。


  嘉善县姚庄镇

  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嘉善县姚庄镇贯彻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步伐还不够快,自身优势发挥还不够充分。落实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还不够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执行干部政策不够严格。有的党员干部攻坚破难精神不足,服务群众意识欠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政府工程项目和镇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巡察和审计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巡察反馈会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把巡察整改的政治答卷答好。党委(党组)书记要主动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合力推进整改。防止层层推卸责任,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整改不力、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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