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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5-29 13:0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27日至4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公积金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7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市公积金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检验和具体行动。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19年7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对巡察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把握巡察整改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七大方面17个问题,逐条梳理分析,深入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方案,提出了70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三是狠抓督导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在集中整改期间,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讨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4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整改难题,督办整改进展,推动工作落实。2019年8月2日,中心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深入整改的目标和措施。在中心党组班子的带动下,通过一级抓一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一一销号,任务清单如期完成。


一、关于“党组班子政治站位还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党组会议首学政治理论制度。每次党组会议安排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及时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文件精神、党内重要法规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学用结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嘉兴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委编委的批复意见,主动与市、县组织、编制部门进行了对接沟通,全面实施机构“三定”、体制调整和人事安排等改革工作。2019年9月前全面完成市公积金中心机构改革任务,2019年年底前各分中心机构改革编制方案全面落实,启动了班子选配和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实现了全市公积金系统“四统一”。


二、关于“党组统揽全局的核心作用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全面加强对全市公积金事业改革发展的统一领导和统筹推进,坚持重大政策、重要改革、重点工作由党组讨论决策,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于促发展、惠民生,先后制订出台了公积金服务人才强市战略、助推城市品质提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举措。

(二)结合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谈话,敞开心扉,坦诚相见。立足把问题谈开、思想谈通、意见谈好,实现了红脸出汗、提神醒脑、增进团结的效果。

(三)抓住本轮党政机构改革契机,实施完成市中心“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关于“存在违反党组议事规则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修订《市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党组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清单,严格界定党组会议讨论决策事项、参加对象范围等。细化操作规程,提高会议质量和决策效率。

(二)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间谈心谈话2次以上,推进制度化常态化。制订《市中心会议制度》,严格界定各类会议职责、程序。


四、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重大问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党组集体决策“重大问题”清单,完善“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机制,对干部人事调整、月度资金使用安排等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集体讨论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回避制度、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等。

(二)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建立情况通报、事项抄告和经常联络等制度。每次党组会都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并提前通知和送达相关会议材料;在事项的动议酝酿阶段,及时告知和征求意见;会后及时抄送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材料。


五、关于“党组政治生活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加强中心发言、集体讨论、专题研讨和学习测试等,提高学习效果。

(二)党组会议每次均形成会议纪要,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均实行专人专册记录,全面反映议事学习情况。严格把好文稿审核关,严格文稿流转程序,提高办文质量。

(三)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开展“三服务”活动,中心领导牵头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研究制订支持中心城市品质提升、支持人才安居和营商环境优化等政策举措,适时精调微调政策,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责任考核之中,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细化分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二)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管理,制订了《舆情管理工作制度(试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制。


七、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 、谈心谈话制度并规范记录,党组成员带头讲党课,年内到机关党支部或分中心联系点宣讲2次。

(二)高标准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增进团结的效果。自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起,会后制定专门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细化明确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切实加强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八、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规定,按照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换届通知要求,2019年底前如期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并调整优化了支委班子。

(二)加强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制订党员培养发展计划,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带制度,已有2名党外同志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表达入党愿望;1名同志已被党支部吸收为入党积极分子。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做好培养发展工作。

(三)加大党建带群团建设力度,结合机构改革,2019年底统筹完成了妇委会组建、工会和团支部换届工作。


九、关于“干部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制订了《中心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坚持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规范选拔任用程序,严把分析研判和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任职关。 2019年9月实施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12月开展职级晋升,均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全程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和交流使用力度,结合机构改革,提拔任用了4名中层干部,其中80后干部2名。交流任用4名,优化了队伍结构。会同市委党校举办了全系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根据管理体制调整的需要,协同县(市)委组织部门加强分中心班子的选拔配备工作,制订了相应管理办法。

(三)对“干部选人用人问题较多”问题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分别进行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岗位调整等。


十、关于“联系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和园区、社区、市场、楼盘等走访调研,广泛听意见、送政策,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宣讲、培训活动86场次,参加6500人次。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回应,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受益面。2019年“嘉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集中推介宣传政策41期,加强公积金政策出台的解读和答疑,阅读量达56万人次,单篇最大阅读量达4.6万人次。

(二)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17项民生事项“一证通办”比例达到100%;网上办、掌上办实现率达到100%(除省厅规定的5项不宜网办事项外),网上业务办结率达到70%以上。

(三)认真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公积金领域风险防范工作,以资金安全运行为重点,全面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制定《重大风险隐患防控工作责任清单》,提高防范资金风险的能力。


十一、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深入扎实”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整治形式主义,精减会议、提高效率,中心办务会议由每月1次改为双月1次。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专题会商协调和重点工作督查,提高会议效率。

(二)加强调查研究,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由中心领导带队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扩面难、审批时间慢、办理不方便、窗口投诉多等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及时提出分类分层解决措施和意见。先后推出了简化楼盘签约手续、缩减贷款审批时间、新设秀洲政务中心专窗、加强延伸网点统一监管、实行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等措施,有效地回应了群众呼声,方便了群众办事。2019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明显提升。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积金窗口被评为年度优秀团队。


十二、关于“工作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开展了公积金办事事项颗粒化梳理,进一步落实“四减”。开展公积金贷款“一件事”联办,积极配合和参与推进职工退休“一件事”与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理等。

(二)结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职能,设立归集信贷处与直属管理处,加强市本级业务经办管理,实行“管办分离”。制订《服务大厅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办理、考勤管理、服务规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督查考核力度。

(三)及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和投诉受理工作。制订《业务受理回访办法》,定期通过电话、短信或问卷形式开展业务办理满意度测评,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十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及时清退不符规定发放的奖励、津贴补贴等涉及2个项目共计7500元。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015-2018年度党报征订中应由个人“私订”的部分补收退还,并全面核查至2019年,共计补收退还15070.9元。

(二)加强建章立制,制订和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报刊征订管理办法》等,促进长效管理。


十四、关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开展以“七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的警示教育月活动,集中开展廉政教育。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做到常教育常提醒。

(二)制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提前申请、人事初审、分管领导审核、纪检监察组审查、党组审定等五项程序管理因私出国(境)事项。按规定开展了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十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制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严格履行“一书、两报告、三牵头”职责。

(二)突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实行动态化防控管理。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评估。


十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建立机关工会银行账户,与单位行政经费分开,实行单独核算。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问题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调整工作岗位。

(三)制订《内审稽核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因公出差管理办法》等,完善内控机制。建立重要合同集体讨论审定制度,加强对合同的统一管理和履行监督。已收回超过合同约定支付的花卉租赁款项900元。


十七、关于“落实前期巡察、审计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内部审计稽核办法》,明确内部审计稽核整改责任,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以及整改落实督办检查制度。

(二)加强公积金政策和制度的培训指导,提高业务部门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完善审批审核程序,强化内控管理机制,严把审核审批关。

(三)制订了《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管理办法》,集中开展了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专项行动,全市共排查违规提取53起,121人被纳入“失信名单”。


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跟踪督查,深化整改措施,不断巩固和发展整改成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整改落实的督促指导和查漏补缺,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合力。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深化整改落实。对标对表新目标新要求,拉高标杆,加大力度,持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推进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整改台账,细化巩固举措,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见底清零、见长见效。三是进一步坚持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任务的同时,由点及面、由表及里,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各项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切实把整改成效贯穿到中心党组统揽全局着眼全市公积金事业发展抓大事、谋长远的各项工作实践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3)82099535;邮寄地址:嘉兴市会展路408号4楼408室,314000;电子邮箱:jxgjj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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