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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督不捕案件!嘉兴为检察工作筑牢“防火墙”

来源:读嘉新闻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02-22 17:00

“得益于不批捕案件‘市县两级院纪检组’的靶向监督,我们进一步查漏补缺,今年还最新推出了禁业识别监督系统,通过‘数智’力量加强离任检察官参与司法活动、在职检察官近亲属律所从业的监督管理,这也必将推动我们今后更好开展工作。”

说到新一年工作,海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得很诚恳。

随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的平稳落地,“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检察官同时承担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双重职责,在强化指控、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也增大了案件办理中检察权运行失控、滥用等廉政风险。

去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会同海盐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抓检察权运行这一关键,开展了不批捕案件靶向监督,全力筑牢地方检察工作“防火墙”。

       不捕不诉、改变定性案件是检察权运行的风险高地

       为做出“点”上“示范”,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会同驻海盐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专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对海盐县检察院2018年以来审结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改变定性及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四类重点案件共计663件进行交叉评审,通过查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调取检察内卷、个别谈话、民主评议、听取承办人意见等开展专项检查。

“我们确定了8名员额检察官进行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工作专班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查基础上,我们又重点抽取20件不捕案件逐件专项核查,寻找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这个案件法院一审判决中罚金部分适用法律错误,作为承办检察官,你对判决结果审查不够细致,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导致提出抗诉,请你做情况说明。”

“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前科,为什么作出不批捕决定?”

专项核查后,工作专班人员将不批捕案件专项监督情况向相关办案人员反馈,并逐案逐条就反馈问题听取承办检察官意见。

不批捕案件专项监督中,发现有6件报捕案件在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共有7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3人为判处实刑。

为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工作专班人员又先后走访海盐县公安局、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全面复盘不批捕案件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实现全流程监督。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工作专班人员还多次会同海盐县检察院党组对相关廉政风险进行会商分析,并将发现的5个方面问题以《纪检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反馈给海盐县检察院,推动其台账式管理、清单化销号。

“对反馈的法律文书笔录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我们正建立健全日常学习培训机制;对少数案件不批捕理由说明不充分的问题,我们将健全分析研判会商机制。”

海盐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靶向监督为他们的工作深入“把脉”,也将推动他们牢固树立程序正义理念,严格落实司法亲历性原则,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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