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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原党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张金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2-08-11 17:31

  日前,经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批准,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对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原党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张金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张金良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权谋私,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张金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金良开除党籍处分;由嘉兴市秀洲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金良简历:

  张金良,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在职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嘉兴市郊区(秀洲区)城镇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嘉兴市秀洲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副镇长,嘉兴市秀洲区规划与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嘉兴市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嘉兴市秀洲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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