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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园林院副院长金明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2-07-28 21:14

  日前,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海宁市监委对原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市政园林院副院长金明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金明辉身为党员干部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纪法意识淡薄,私心贪欲膨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参与实施单位受贿行为,情节严重。

  金明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嘉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金明辉开除党籍处分;由长三角(嘉兴)城乡建设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海宁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金明辉简历:

  金明辉,男,汉族,198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原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路桥所副所长、市政园林院项目管理部主任、副院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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