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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哲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0-11-19 22:00

日前,经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批准,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区监委对秀洲区新塍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徐哲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其他单位支付、报销,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犯罪。

徐哲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诈骗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继续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给党的事业和公职人员形象造成严重损害,已丧失党员和公职人员条件,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秀洲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哲开除党籍处分;由嘉兴市秀洲区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徐哲简历

徐哲,男,汉族,浙江嘉兴人,1978年5月出生,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1年8月至2002年10月,秀洲区王江泾镇政府工作(2002年4月至2002年10月,借调至秀洲区委组织部工作);

2002年10月至2012年6月,秀洲区委组织部工作,先后任组织科副科长、部务会议成员、办公室主任;

2012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秀洲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秀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店镇党委副书记;

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任秀洲区王店镇党委副书记;

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被提名为秀洲区新塍镇人大主席人选;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任秀洲区新塍镇人大主席;

2019年1月至2019年2月,任秀洲区新塍镇人大主席、新塍镇党委副书记;

2019年2月至2020年9月,任秀洲区新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20年8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年9月   被免去新塍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2020年10月  新塍镇第十七届人大第九次会议同意徐哲辞去人民政府镇长职务,接受徐哲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2020年11月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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