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乡市纪委市监委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原科长李景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李景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景煜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李景煜经桐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由桐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景煜简历
李景煜,男,汉族,江苏徐州人,1976年6月出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3.08-2007.02 桐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人员;
2007.02-2008.02 桐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与指挥通信科副科长;
2008.02-2009.11 桐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下工程科科长;
2009.11-2016.01 桐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下工程科科长、行政许可科科长(兼);
2016.01-2018.05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地下工程科科长;
2018.05-2019.01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2019.01-2020.06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
2020.04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6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