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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濮院镇原党委委员蔡明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0-06-06 09:00

日前,经中共桐乡市委批准,桐乡市纪委市监委对桐乡市濮院镇原党委委员蔡明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蔡明辉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蔡明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桐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桐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蔡明辉开除党籍处分;由桐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桐乡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蔡明辉简历

蔡明辉,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浙江桐乡人,大学文化,2004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08—2007.08  桐乡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职员、市规划建设局办公室秘书;

2007.08—2007.10  桐乡市振东新区党委秘书;

2007.10—2009.03  桐乡市振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9.03—2009.10  桐乡市振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团委书记;

2009.10—2011.11  桐乡市振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

2011.11—2015.11  桐乡市振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

2015.11—2017.08  桐乡市振东新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2017.08—2018.10  桐乡市城区开发管委会(桐乡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18.10—2020.05桐乡市濮院镇党委委员;

2020.05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6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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