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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秦山街道落塘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王燕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海盐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18 18:41

  2018年5月,中共海盐县纪委、海盐县监委对海盐县秦山街道落塘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王燕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燕红利用协助人民政府收取和上缴落塘社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等职务便利,挪用医保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王燕红身为一名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犯罪,其行为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海盐县纪委、海盐县监委决定给予王燕红开除党籍处分,并责令其辞职;将王燕红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王燕红作了深刻地反思和检讨,在其忏悔录中剖析:由于平时学习不够,法纪意识淡薄,触犯了党纪国法;作为一名社区党员干部,违背当年入党誓词,把百姓最纯朴的信任置之度外,感到非常后悔,表示今后要好好改造,回报社会。 

  王燕红简历

  王燕红,女,汉族,浙江海盐人,1975年12月出生,1994年1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1994.01-2001.10  海盐县秦山镇落塘幼儿园教师;

  2001.10-2005.04  海盐县秦山镇落塘村村民委委员;

  2005.04-2011.03  海盐县秦山镇落塘村党总支委员、村民委委员;

  2011.03-2014.01  海盐县秦山街道落塘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

  2014.01-2017.05  海盐县秦山街道落塘社区党总支委员;

  2017.05-         海盐县秦山街道落塘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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