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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专项整治狠刹礼品礼金“歪风”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13 09:33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正科级干部许某某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拜年’名义所送的茅台酒、中华香烟等礼品,折合人民币计3800元。2020年3月,县纪委给予许某某党内警告处分。”近日,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对近期查处的许某某在内的5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进行了通报。

  为持续纠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四风”顽疾,今年以来,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红包礼金滋生腐败,看似温情脉脉、无伤大雅,却是敲开底线大门的糖衣炮弹。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海盐县纪委县监委下发《关于规范廉政账户管理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通知》,进一步严明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纪律要求,督促各单位强化纪律教育,引导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当面拒收、不送、主动退还礼品礼金。

  今年以来,海盐县纪委县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纠治“四风”的重要抓手,狠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驰而不息纠“四风”,严明党的纪律,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县委、县政府“作风建设提升行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抓教育、抓监督,将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制度落实到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在前期开展的自查自纠中,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2月底前主动登记上交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上交或不如实上交的,一经发现,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已经上交的礼品礼金问题,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扎实开展处置工作,按登记上交的礼品类处置方式予以处置,所得款项42万交至廉政账户。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监督检查,针对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正风肃纪专项检查,紧盯以虚开发票套取公款送礼,以‘评审费’‘劳务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等问题,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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