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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推行“有错无为问责”制扎严作风“篱”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4-04-22 15:46

南湖区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区级机关部分干部作风不实、效能不高、软懒散庸等问题,推行“有错无为问责”制,制定出台《有错无为问责暂行办法》,扎紧制度笼子,转作风提效能。“无为行为”分两种情形:一是不作为、不履行、不准确或不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职责及相关决定决议,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的行为;二是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担职责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一旦出现“无为行为”,将采取诫勉谈话、警告、通报批评等问责措施,严重的将进行留岗察看、免职、责令辞职。《办法》实施以来,该区4名城管队员因没有认真履职而被问责,并被处以扣除一个月考核奖的处罚,另有6名干部被效能告诫,3名干部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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