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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聘任24名特约监察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21 13:42

省监委聘任24名特约监察员

  221日,省监委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24名各界代表被省监委聘任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希望特约监察员们能珍惜舞台、珍惜时光、珍惜机遇,答好新考卷、书写新历史,推动特约监察员事业越办越红火,推进纪检监察道路越走越宽广。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  

  据了解,特约监察员是经层层推荐产生的。他们当中有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热心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方面有独特优势。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情,必须倾情倾力、同心同德。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个好帮手;从正风反腐面临的形势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支生力军;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盏探照灯。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贯彻始终为了人民、时刻依靠人民这一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凝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是事关清廉浙江建设全方位推进的一篇大文章,必须知重负重、善为敢为。特约监察员身上承载着全省人民群众的期待与重托。要围绕监察权力行使,拿起聚光灯,当好监督员。要围绕正风反腐政策制定,拿起谏言笔,当好智囊团。要围绕民情民意收集反映,拿起广角镜,当好连心桥。要围绕舆论氛围引导营造,拿起传声筒,当好领唱者

  会议强调,维护特约监察员形象是事关这支特殊队伍公信力强弱的一种大责任,必须自警自励、无私无我。要讲忠诚、讲立场,做到眼中有政治。要重学习、重实践,做到手中有章法。要严自律、严约束,做到心中有戒惧。特约监察员队伍是一支身份特殊、工作特殊、性质特殊的队伍,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倍受社会关注,只有自身过硬,履职才有底气、才有硬气、才有公信力。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省纪委省监委专门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要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参与纪检监察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研究讨论,对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在聘请会上,刘净非、金雪军、潘文革等3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颜新文 陈信翰)

附: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和《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于世忠、马永信、王坚、王滨梅()、田野()、刘净非()、许勇、杨永明、沈黎勇、张均林、张青春()、张晓平、张锡波、陈沸、金雪军、赵伟雯()、赵如英()、胡亚芳()、夏美丝()、徐燕峰()、郭清晔、麻雪娇()、鲍虎军、潘文革为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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