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乡市纪委(监察局)对桐乡市运管稽征所副所长兼友谊城市公交公司董事长、经理任洪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任洪明在任职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利。其中任洪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任洪明身为一名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桐乡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桐乡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桐乡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