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嘉善县干窑镇爱卫办工作人员岳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嘉善县纪委县监委  发布时间:2018-05-29 19:00

  日前,中共嘉善县纪委、嘉善县监委对干窑镇爱卫办工作人员(镇聘干部)岳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岳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月饼;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在公共场合和他人发生殴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国家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涉嫌贪污犯罪。

  岳明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违法犯罪,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嘉善县纪委、县监委决定给予岳明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审查、调查期间,岳明做了反思和检讨。岳明在其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造成严重情况是平常没有很好地学习法律、法规,对纪律意识淡薄,希望能得到一次改过的机会。   

    岳明简历:

  岳明,男,汉族,浙江嘉善人,1970年11月5日出生,1992年参加工作,201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化程度。

  1992年至2005年先后在干窑供销社、干窑派出所等工作;

  2005年至2007年5月干窑镇环卫所工作人员;(镇聘)

  2007年5月至2008年2月干窑镇环卫所所长助理;(镇聘)

  2008年3月至2017年1月干窑镇环卫所所长;(镇聘)

  2017年1月至今干窑镇爱卫办工作人员。(镇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