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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党委委员侯建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平湖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2-22 18:26

  2018年1月,中共平湖市纪委、市监委对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党委委员侯建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侯建良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进行营利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侯建良身为党员干部, 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平湖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侯建良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审查、调查期间,侯建良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说到,自己怀有侥幸心理,在金钱面前,心态逐渐发生变化,直至失衡。认为只要没有出现断缴情况,农户没有损失,就不会被发现,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有把组织的警示和领导的提醒放在心上,从而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感到非常后悔,表示今后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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