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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违纪问题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0-02-02 14:4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中央和省委、市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迅速采取措施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但在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守纪律、不守规矩、不担当不作为,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社区党支部书记徐卫学在疫情防控期间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问题。

  2020年1月22日,南湖区大桥镇亚太社区对排摸发现的17名重点人员组织实施居家观察管控措施,但直至1月25日,亚太社区党支部书记徐卫学仅采取向本人或所在居住小区物业公司经理电话询问观察情况的管控措施,未按要求落实其他有效管控措施和社区干部管控责任,存在失控风险。2020年2月1日,南湖区大桥镇党委给予徐卫学诫勉谈话处理。


  2.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张锋擅自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的问题。

  2020年1月25日,秀洲区油车港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张锋擅自将秀洲区各镇(街道)湖北籍人员统计表通过微信发给朋友导致信息扩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31日,秀洲区油车港镇党委给予张锋诫勉谈话处理,并调离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3. 嘉善县天凝镇东方红村村委会副主任孙恺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不履行防疫工作的问题。

  2020年1月23日,浙江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次日,嘉善县天凝镇东方红村党总支在部署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时,孙恺拒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交办的防疫任务,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到岗上班。2020年1月29日,嘉善县天凝镇党委给予孙恺开除党籍处分,并责令辞职。

 

  4. 海宁市袁花镇谈桥村党委书记金国康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力的问题。

  海宁市袁花镇谈桥村党委书记金国康在防疫工作中履职不力,未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对重点人员排查不深入不仔细,未及时发现重点防控对象提前返回海宁等情况,导致个别疫情防控重点对象处于脱管状态。2020年1月30日,经镇党委同意,海宁市袁花镇纪委给予金国康通报批评。


  5.海盐县通元镇党委委员张喜平等3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

  海盐县通元镇党委委员张喜平作为通元镇三友村联系领导,在督促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没有把防控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未及时对患者朱某某返乡时间进行核实,对其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体温异常等情况未能及时掌握并引起重视,造成失管、失控;通元镇三友村党委书记俞红飞、村民委委员吴佳,疫情排摸核查工作不细不严,对患者朱某某的居家隔离管控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重大隐患。2020年2月1日,海盐县纪委给予张喜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通元镇党委给予俞红飞、吴佳诫勉谈话处理。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必须予以严肃问责追究。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以红船护旗手的政治担当和实际行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省委“十大最严格措施”和嘉兴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令的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有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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