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5-02-16 09:00

 

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2月12日)

胡海峰

 

同志们:

我受市委委托,向市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

日前,中央纪委、省纪委先后召开了全会,习近平、王岐山、夏宝龙、任泽民等领导同志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常委会专题进行了学习和研究。刚才,鲁俊书记代表市委,就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

(一)强化“两个责任”,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有新举措。市委高度重视、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健全主抓直管工作机制。鲁俊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常委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督促各级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建立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7个县(市、区)、96个市级机关部门、73个镇(街道)党组织全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了书面报告,市纪委常委会听取了各县(市、区)委、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口头汇报;对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党委(党组)均作专题研究,并认真加以整改。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等“三份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追究力度,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4家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都有一些好的做法,如南湖区探索建立同级监督机制,秀洲区建立落实主体责任“三评三报告”制度,嘉善县委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常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平湖市建立落实责任制网上动态测评系统,海盐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逐个听取镇(街道)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海宁市委召开全市性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大会,桐乡市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定述督评问”工作体系,形成了良好氛围。

(二)着力正风肃纪,在深化作风建设上有新成效。切实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紧紧围绕重点领域改革、“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政府权力清单等重大决策部署,明确纪律要求,对推进不力的单位问责督办,确保政令畅通。紧扣“四风”问题,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高密度检查,做到月月有计划、周周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通报和曝光,全市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579次,查纠问题405个,问责追究105人,实名通报“四风”典型案例81起,媒体曝光46起,关停私人会所3家。出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召开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组织开展机关“中梗阻”、权力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整治干部庸懒散慢问题。建立作风建设倒逼机制,办好“行风热线”栏目,连续3次举办“电视问政”系列活动,接受群众评议。

(三)加大办案力度,在从严惩治腐败上有新威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322件,同比增长66%;立案42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2人,其中涉及县处级7件,乡科级42件,同比分别上升75%和100%,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556万元。重点查办了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引发、市建委原调研员姚金明、市民政局原副局长金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张晓江、市农经局原副局长周洪根等受贿案。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了办案工作力度,先后查办了一批涉及农经、环保、安监等系统的窝案串案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实施案件线索管理上收一级、“两规”措施使用审批下管一级、县级纪委“两规”案件统一集中到市纪委办案点查办、市县两级纪委单独设立案管室、组织第三方监控队伍、建立办案人员库等一系列举措。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在全省率先组建公安特勤看护队伍,专门用于办案期间的看护工作。严明办案纪律,修订完善18项安全文明办案制度,全面启动新办案点迁建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认真受理群众检举控告,加大实名举报交办督办力度。健全案件线索收集排查和统一管理机制,对240多条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梳理和分类处置。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连续12年保持案件“零申诉”。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四)注重抓早抓小,在有效预防腐败上有新探索。注重源头防范,制定出台《嘉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开展廉情约谈,市纪委领导班子分别约谈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情信息,全年共函询30人(次),对17件反映市管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约谈提醒,澄清问题32个。市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专门成立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全力配合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做好信访接待、联络对接、资料报送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巡视组对有关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展开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充分借鉴巡视好的做法和经验,对市农经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水利局、嘉兴银行等4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注重发挥派驻(出)机构作用,全面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实行专项工作“一事一报告”、日常履职“一季一报告”、整体工作“一年一报告”制度,派驻(出)机构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在市纪委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派驻(出)机构办案模式,成功查办市建委原办公室副主任刘某贪污受贿案,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注重宣传教育,强化正反典型教育,举办全市反“四风”图片巡回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加强“南湖清风”网站、电视栏目等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创建活动,中央纪委网站4次向我市约稿廉政漫画,全国12个廉政文化网站展厅中,南湖革命纪念馆和桐乡廉政漫画馆榜上有名。

(五)狠抓队伍建设,在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上有新进展。市委专门设立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明确年度改革重点,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开展议事协调机构二轮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37个减少到18个,县(市、区)纪委削减幅度均在90%以上。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从12个增加到14个,其中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5个,监督执纪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机构数的64%和人员编制数的74%,把主要工作力量集中到监督执纪一线。在去年全国试点的基础上,出台镇(街道)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十条意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四风”问题,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28项改进作风相关制度。高度重视队伍建设,连续三年召开队伍建设大会,大力实施青年干部成长计划,通过“三转”研讨班、“纪检讲坛”等载体,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升监督执纪能力。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总的看,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抓直管的结果,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业、履行监督职责的结果,也是各地各单位齐抓共管、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参与的结果。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够强,“两个责任”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律观念淡薄,“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顶风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还不平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予以解决。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一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关于反腐败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党中央、中央纪委就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且卓有成效的,我们必须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铁的纪律都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要法宝。二是必须坚定不移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践证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是关键。只有党委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抓到位、抓出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领导,还要认真执行和组织推动,做到守土有责、履职尽责。三是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各级纪委“三转”,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障。监督执纪从来都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责所在。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想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就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践证明,我们的工作越聚焦,主业越突出,就越能抓出成效。四是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人民群众参与支持,这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厚根基。人民群众对消极腐败现象最为痛恨,对风清气正的环境最为向往,对反腐败斗争最为支持,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量源泉。我们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和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最大限度压缩腐败和不良风气的生存空间。这些体会既是近年工作经验的总结,又是做好今后工作的重要遵循。

二、2015年的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上启下的一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仍然艰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深刻认识、清醒判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有静气、不刮风,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全会的部署,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落实“两个责任”,全力担当从严治党的使命,坚定不移抓改革、持之以恒抓作风、坚决有力抓惩治、科学有效抓预防、严格管理抓队伍,不断提升监督的深度、执纪的力度和问责的强度,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加快推进“三城一市”和“两美”嘉兴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促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坚持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监督执纪的首要任务,以铁的决心执行铁的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体现。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决不允许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严明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不断强化“四个服从”,始终做到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确保政令畅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法治嘉兴建设、重点领域改革、“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政府权力清单等中心工作的督查,严肃追究责任。强化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发挥效能投诉热线和网上投诉平台作用,加大问责力度。

(二)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把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在抓具体、抓深化上下功夫,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积极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抓好落实。完善主抓直管机制,凡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会议要集体讨论决策,并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完善具体落实措施。深化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制定上一级纪委听取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纪委委员审阅评议的具体办法,确保报告内容不走样、形式不变通、时限不拖延。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对发现的市管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警示提醒,涉及“一把手”的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约谈,副职由分管市领导或委托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约谈并签字背书。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担当起党内监督的责任。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每年年初要向上级纪委和派出机关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要敢于监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重点,进一步改进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

(三)巩固治理成果,从严抓好新常态下的作风建设

进一步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使好的作风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建立高密度检查机制,盯牢重要节点,做到正风肃纪不减力。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大执纪监督、通报曝光力度,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既要查处不廉洁的行为,也要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

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加强改进作风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继续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酒局”、“牌局”问题,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深入整治违规转移餐费接待费、规避检查和违规违纪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办法,对各地各部门作风状况进行经常性分析,并广泛运用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网上评议等手段,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测评。

严肃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省委、省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整治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基层干部贪污侵占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涉及非法征占、“以租代征”以及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等问题。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查办基层腐败案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涉农涉地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通过建立廉情预警信息库、开展廉情约谈、信访监督、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多种途径,做到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司法、审计、金融等单位的联系通报和协调配合。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完善实名举报制度,健全执纪执法机关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进一步健全案件发现机制,强化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集中排查,分类定期处置;健全案件突破机制,坚持市县联动,做到迅速查处、及时移交;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快推进廉情平台信息化建设,提升初查初核、调查取证、定性量纪、处理执行、追逃追赃等能力。进一步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健全重大案件“一案一剖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整改”制度,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从学习党章入手,重温入党志愿书,让违纪党员干部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加强办案场所和陪护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工作纪律,加强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严格落实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责任制和执行程序规定,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办案点迁建工作,确保项目优质、高效、廉洁。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大治本力度,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

规范权力运行。按照党纪党规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权力行使的全方位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述职述廉等制度。着力防止利益冲突,严格执行省委有关文件,突出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切实抓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的保廉工作。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实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服务)采购和审批(执法)。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促进巡视成果的综合运用。积极协助市委做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并加强后续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批务实管用的整改制度,深入解决容易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廉政关口前移。全力配合省委巡视组,做好对各县(市、区)的巡视工作,对巡视过程中涉及到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配合做好调查工作,发现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震慑。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深入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准地域文化根脉,弘扬优秀廉政传统,着力推进廉洁文化精品建设。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整合宣传资源,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涉纪涉腐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六)深化体制创新,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紧跟上级部署,联系嘉兴实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充分发挥我市改革的先发优势,使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统筹协调、同步推进。制定出台《嘉兴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逐项明确牵头和参与单位、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对已经实施的改革举措,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对即将推出的改革举措,要根据上级纪委部署,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建立健全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有效机制。严格执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县(市、区)纪委书记向市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工作,督促、指导和支持下级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办法。严格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建立备用人选库,健全交流推荐机制。

深化纪检监察派驻体制机制改革。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派驻工作“全覆盖”。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相关制度和工作规程,强化履职意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实现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干部廉情约谈常态化,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进一步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的关系,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七)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正人先正已。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善于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突出主业主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大力推进乡镇纪委“三转”,严格落实镇(街道)纪委书记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不分管和承担其他工作等要求,配强配好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专职专用。大力支持纪委委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监督作用。

锻造过硬队伍。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磨砺党性心性,做对党忠诚的表率;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坚守廉洁自律的道德情操,带头抵制“四风”,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强化责任担当,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做严格执纪的表率;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夯实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做求真务实的表率。要进一步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加大交流、培养和使用力度,办好“纪检讲坛”,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技能比武,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内部监督。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认真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始终做到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发挥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作用,健全内控机制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