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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4-02-20 00:00

 

聚焦中心任务  强化执纪监督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7日)

陈  刚

 

同志们: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鲁俊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肖培生同志狠抓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以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为重点,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肯定。

(一)强化监督检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把推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要任务,做到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一线监督,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有效保障了“三改一拆”、城市有机更新、水环境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浙商回归、安全生产、抗洪救灾、文明城市复检等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清理,出台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注重发挥电子监察作用,审批服务绩效在全省测评中名列前茅。完善软环境监测网络,观测点数量从783个增加到1894个,软环境综合评价得分达到87.55分,企业满意度逐年提高。深化“百姓点题、纪委解题”执法监察机制,对最低生活保障、惠民实事工程等进行重点监察,切实保障了群众利益。

(二)落实“八项规定”,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市四套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抓落实,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市纪委积极协助市委,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28条办法”和具体检查办法,设立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五对照、五整治”专项行动,围绕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公款送月饼送节礼、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问题,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26人,下发通报4期,对桐乡市政协部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卡礼券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另有138个单位的304名工作人员因违反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受到责任追究。出台了加强“三公”管理、压缩经费开支的实施意见,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5.7%。连续两年开展进村入企走访服务活动,103家市级部门组团帮扶30个集体经济薄弱村,3600多个机关支部与1.3万多户低收入家庭结对。平湖市大力倡导“四敢一不怕”精神、海盐创新模拟审批方式优化政府服务等做法,得到夏宝龙等省委领导批示肯定。深化“群众满意”系列创建,扎实推进基层站所(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举办“行风热线”民生面对面电视问政直播活动,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回头看”,政风行风有了新的转变。

(三)注重惩治腐败,查办案件进一步加强。始终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办案合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16件,办结率92%;立案查处各类案件400件,涉及县处级4件,乡科级2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83万元。重点查办了嘉广集团原副总裁匡卫东系列腐败案和市城管执法局原副调研员施永祥受贿案。各县(市、区)也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先后查办了平湖市委宣传部原常务副部长徐卫林受贿案、桐乡市广电台原台长赵学祥受贿案、海宁市经信局原党委副书记王俊曙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注重抓早抓小,出台领导干部信访提醒谈话办法,对9名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提醒谈话,纠正了30个信访反映问题。狠抓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全面开展办案安全集中检查,强化陪护队伍建设,市县两级纪委全部设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实现办案工作“零事故”。在全省率先建立网络预防腐败管理中心,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增强案件查办的综合功效。

(四)突出权力阳光,源头防腐进一步深化。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开通“嘉兴阳光工程网”,市级69个部门2899项行政权力事项、71项重点民生事项向社会公开,涌现出桐乡市“阳光慈善”等一批典型经验。嘉善县深化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做法得到赵洪祝同志批示肯定。全市所有的镇(街道)继续深化“七事阳光”建设。注重阳光用权与廉政风险防控有机融合,对换届以来,职务、岗位和分工有调整的,以及新提任的6名省管干部和226名市管干部进行廉政风险再排查,并将防控工作延伸到村、社区干部,实现了风险防控无死角。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全市35214名党政机关干部作出“零持有”报告。

(五)加强宣传教育,廉洁氛围进一步浓厚。通过举办“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新任市管干部廉政谈话、举办青年干部廉洁沙龙、组织岗位廉政情景剧巡演等多种载体,深化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南湖清风”品牌标识、推广语征集和廉洁公益广告宣传,举办第三届中国·桐乡廉政漫画大赛、全市中小学生“微廉课”比赛、建成一批廉洁文化展示线等,扎实推进具有地域特色的廉洁文化发展体系建设。南湖区建成全省首个红色廉洁文化主题展馆“南湖红廉馆”,接待社会各界参观1万多人次。围绕“摒弃特权思想、倡导俭朴养廉”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与工作创新”,开展课题研究和成果交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专家教授,对我市的创新实践给予了高度评价。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共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报道400多篇。

(六)立足规范创新,基层活力进一步激发。以落实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国试点任务为契机,按照“四化”目标,建立工作推进、指导与考核验收机制,形成了一批建设标准高、作用发挥好的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样板,走在了全国10个试点市前列。嘉善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纪实片被选送中央纪委作为教学实例推广。不断完善统一派驻、归口派驻体制,派驻(出)机构监督履职能力日益增强。秀洲区建立与市级对口派驻机构联动机制,推动了工作深化。扎实推进基层监督组织建设,全市358个社区全部设立居务监督委员会,780个村全部完成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海宁市“四好”居监会建设和村监会换届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着力打造“阳光村务”,加快推进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和94万余户村(居)民实现“全覆盖”。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两新”组织纪检监察工作,有力促进了廉洁企业建设。

(七)坚持从严管理,自身形象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上来。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优化结构、理顺关系、突出主业,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及时调整市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保留47个,取消或不再参与90个,削减66%。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头号工程,连续两年召开全系统队伍建设大会,全面开展“三型五强”领导班子创建和作风建设“五带头”活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选拔青年干部,扩大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举办“纪检讲坛”,全年共有1100人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省纪委“七个一律”规定,远离“酒局”、“牌局”,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总的看,2013年是坚定不移、一以贯之落实中央、中央纪委新思路新要求的一年,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一年,是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心不断增强的一年。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市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工作的结果,也是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少数部门和干部作风涣散、不敢担当、庸懒散现象依然存在,“四风”方面的一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腐败案件仍然易发多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的监督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形势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全会的部署,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坚定不移严明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以改革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促使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为嘉兴“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抓深化改革,着力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进一步形成反腐败强大合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担负起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协要发挥法制建设和民主监督作用,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充分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法院、检察院要切实做好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组织开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提升治理腐败能力”重点课题研究,为党的诞生地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和智力支持,推动我市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结合嘉兴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研究制定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操作办法。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进一步提高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县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并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强化对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制定派驻(出)机构履职实施细则,加强工作交流、协作和报告等平台建设,完善培训、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出)机构要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情报告等制度,督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提供工作保障,支持派驻(出)机构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关于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

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力度。充分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有关做法,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方式,以市级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为重点对象,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完善专项巡察、点题巡察、集中巡察有机结合,以及市县对口联动的工作模式,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点问题,开展市纪委委员询问质询工作,并做好反馈、回访和督办。

(二)抓作风建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严明政治纪律。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教育和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对党忠诚,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遵守组织制度,做到“四个服从”,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敢于同违反党纪的行为作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铁面执纪,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问题。深化进村入企走访服务、“民生台帐”、“行风热线”等为民平台建设,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上评议、“公述民评”、行风发布会等监督手段,形成作风建设倒逼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盯牢重要时间节点,抓住具体问题,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部署,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坚决防止反弹和回潮。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一案三报告”制度,在报纸和网上设立“曝光台”,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抓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确保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制度,以及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三公”经费管理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等要求落到实处。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职务消费等制度。认真落实《嘉兴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实施细则》。

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抓好重点领域改革、“五水共治”、环境保护、经济转型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等重点改革任务的监督检查,加大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力度,加快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网上服务超市,实施信用评价,强化对行政审批过错的责任追究。加大对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适应行政审批权力下放、服务重心下移的新形势,探索对镇(街道)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后实施行政监察的有效途径。

(三)抓查案办信,不断加大从严惩治腐败力度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重点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打击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加强信访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提醒告诫调整和信访提醒谈话有关制度,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加强涉纪涉腐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

健全集中办案工作机制。完善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同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实名举报制度,认真做好信访件的转办、督办工作,加强重复信访复查复核,建立健全执纪执法部门涉腐信息互通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加强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在审查各环节都要加强调查取证,形成各种证据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充实和合理调配办案力量,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办案人员库。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和初核案件线索。建立市县两级纪委案件查办联动机制,注重案件信息资源共享,加大市纪委对县(市、区)纪委案件的督办、交办力度。严格执行上级纪委要求,落实《特种勤务人员工作职责》、《案件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以及集中办案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明审查纪律,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制度规定,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查办案件工作。严格办案措施管理,加强陪护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对安全事故既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也要追究党委和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教育、提醒、警示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违纪违规办案等行为,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办案点迁建工作。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开展党纪政纪案件质量检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

(四)抓有效预防,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制定并全面落实《嘉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分解工作责任,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以改革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为核心,推进体系构建扩面、提质、显效。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函询等制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和公示试点工作,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开展廉情约谈,就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约谈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健全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全面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强化公开,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以涉及民生事项的权力运行公开为重点,把“阳光工程”向党的机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拓展,向镇、街道和基层站所延伸。深化“阳光工程网”建设,做到互连互通、规范统一。建立统一的行政权力目录库和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权力规范运行平台、电子监察平台。深入推进新市镇“七事阳光”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党风党性党纪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探索运用新媒体加强网络宣传的有效途径,着力构建集网络廉政教育、网上廉政宣传、网络廉洁文化于一体的反腐倡廉网络宣教体系。全面深化廉洁文化体系创建,深入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深化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洁文化展示线建设,着力打造“南湖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继续办好《廉政视窗》刊物和“南湖清风”网站及电视栏目。

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群众满意”系列创建力度,加强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村级便民服务和“三务”公开信息平台作用,深化基层站所与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接。不断深化“五强”村监会和“四好”居监会建设,促进作用发挥。强化纪律保障,全力支持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纪检组织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途径。

(五)抓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转作风树形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三型五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五带头”活动。带头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以改革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工作实;带头严于律己,厉行节约,主动接受监督,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队伍自身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转职能抓主业。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市纪委作为市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继续清理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重在督促和推动职能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巩固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成果,认真落实《浙江省乡镇纪委工作规程(试行)》,强化县(市、区)纪委对镇(街道)纪委的领导,规范镇(街道)纪检干部兼职情况,确保镇(街道)纪委书记和专职纪检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工作上。

转方式提能力。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不断丰富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知识,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和查办案件的能力。大力实施“青年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培养计划”,通过双定增能、比学增才、合力增进等多种途径,注重对80后年轻干部的培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人文关怀,开展谈心谈话,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严管理重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纪检监察干部制度。

同志们,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三城一市”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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