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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七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7-01-27 11:00

 

强化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在中国共产党嘉兴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4日)

陈  刚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嘉兴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七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五次全会的部署,总结2016年我市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

1月6日至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召开了七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做好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王岐山书记回顾了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工作体会,提出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1月11日至12日,省纪委召开了十三届六次全会,省委夏宝龙书记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纪委任泽民书记对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市委高度重视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刚才,鲁俊书记代表市委,就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委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抓好任务部署和工作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三转”,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党风政风明显改善,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一)强化政治监督,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护航G20杭州峰会、筹办乌镇峰会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出台纪律保障规定,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查处,对执行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围绕换届工作,专门组建纪律保障组,严明“九严禁”纪律要求,配合开展巡回督查,建立举报线索快查快结机制,出台干部任职履新纪律规定,切实保障换届风清气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2016年,市县两级纪委共对1186名拟提任和转任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了廉政把关,市纪委对507名市党代表人选进行了资格联审。协助市委抓好新修订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编印《以案释纪》教育读本,对新提任市管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开展“百千万”谈心式纪律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大力弘扬廉洁家风,举办“清廉家风”沙龙和专场演出,编印《嘉兴名人家风家训》读本,中央纪委网站作了专题介绍。充分发挥“南湖清风”网站、微信微博、电视栏目等媒体作用,举办第四届中国·桐乡廉政漫画大赛,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二)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责任压紧压实。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带头履责、以上率下,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化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提交书面报告,各县(市、区)、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均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省纪委主体责任反馈意见整改工作,5个方面15项具体整改任务均由市领导牵头领办,逐项落实到位。强化动态监管,建立廉政提醒和点题汇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嘉兴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及结果运用暂行办法》,明确问责情形、处理形式和工作程序,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016年,全市共有19家单位和39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对47起党内问责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14家单位实行“一票否优”。

(三)持续正风肃纪,党风政风状况明显好转。坚持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隐形“四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2016年,全市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419次,查处问题343个,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3人,对32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创新检查方式,探索建立派驻机构一线督查、市纪委菜单式重点检查、财政审计部门廉情数据分析支撑的正风肃纪联动机制,对教育、卫生、国资系统开展专项检查。紧盯突出问题,对市管领导干部国内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专门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开展多部门联合督查。扎实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严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全市共对563个村(社区)开展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发现问题2127个,查处农村党员违纪案件369件,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作风建设成果。

(四)严格执纪审查,腐败蔓延势头得到遏制。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08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096件,初步核实410件次,谈话函询308件次,了结325件次;立案649件,其中县处级5人、乡科级54人;给予纪律轻处分304人、纪律重处分401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3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895万元。重点查办了沈国强、张少初、陈桂林、钱祖根等违纪案件。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实现信访件全程轨迹化管理。加强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分类处置,建立会商制度,确保“零积压”。加强执纪审理工作,严格定性量纪,严把案件质量关,连续13年保持“零申诉”。注重纪法衔接,排查清理移送检察机关前未作出纪律处分、被判刑党员未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况,做好涉嫌违法犯罪党员“先处后移”工作。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制,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肃整改,确保“零事故”。基本完成新办案点迁建工程。

(五)注重制度创新,纪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启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小组,市县联动、摸清底数、拟定方案,认真做好市县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等各项准备工作,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积极探索派驻机构全覆盖后作用发挥新途径,健全完善工作报告、信访处置、片组协作、档案管理和考核等制度,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流程,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2016年,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共开展专项检查2217次,发现问题2002个,处置问题线索198件,给予纪律处分65人。充分借鉴巡视经验做法,整合部门资源,采取综合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对8家市级部门、40家县级部门、22个镇(街道)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发现问题971个,提出意见建议389条,督促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市委“五人小组”专题听取年度巡察情况汇报,举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拓展巡察成果运用。协助市委出台党委巡察工作意见,市本级和7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六)加强自身建设,队伍监督管理不断从严。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头号工程,认真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找差距、补短板、树标杆、促提升”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县镇纪委换届工作,严格选任条件,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交流力度,选优配强纪委领导班子。加大教育培训和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组织市县派驻机构干部参加集中培训,全年共举办纪检讲坛7期,培训人数达1200多人次。认真部署收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专题片,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严格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约谈和问题线索处置,做到从严监督、从严管理。2016年,共收到反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24件,谈话函询13人,对个别存在违纪问题的作出严肃处理,坚决清理出纪检监察队伍,切实防止“灯下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个别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党章党规党纪执行不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有差距;有的不注重抓早抓小,没有很好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不够强,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更趋隐蔽,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工作体会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向上看齐。检监察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委要把自己摆进去,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清醒坚定、行动上坚决有力,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越向纵深推进,就越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一把手”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只有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拧紧从严治党的“螺丝”,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管党治党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三是必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党中央根据党章和形势任务的变化,进一步明确了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要自觉尊崇党章,聚焦中心任务,找准职责定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六大纪律”衡量和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准确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只有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方式方法,持续深化“三转”,把全面从严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才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四是必须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化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坚持。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从实践看,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防止反弹的任务还很重。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坚持立场方向不动摇,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只有坚持标本兼治,做到治标与治本内在统一、相辅相成,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才能真正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五是必须坚持把贯彻上级要求与立足本地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改革创新。善于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的强大动力。近年来,我们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紧紧围绕党中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在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三转”、实践“四种形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紧密结合嘉兴实际,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探索实践,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嘉兴落地生根。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

三、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召开之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的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深化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惩治腐败,强化队伍自身建设,切实维护党的诞生地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勇当标尖、勇立潮头的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各级纪委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自由主义、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地。

严明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继续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认真排查梳理重要干部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廉政档案,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对“九严禁”换届纪律和干部任职履新有关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坚决贯彻部署,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按照上级要求,紧密联系嘉兴实际,整合行政监察、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组建市县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循序渐进完成检察机关相关部门及人员转隶工作,确保2月底前完成县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组建工作。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推动人员和工作全融合,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科学设置组织机构,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形成与执法、司法机关既有机衔接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促进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加强组织领导。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督促各地各单位高标准落实好各自承担的任务。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各级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各级党委组织、编制部门要尽快确定监察委员会“三定”方案,做好干部调配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保障试点依法推进,确保按时成立监察委员会、产生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各级检察机关要配合做好职能和人员的划转工作,做好衔接。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及时掌握舆情,加强舆论引导。

(三)坚持巩固深化,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的落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各级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加强对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善于发现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等新动向,健全正风肃纪联动机制。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断采取新招数,加大查处和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应当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全面检查各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明确措施。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建立健全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就要确保做到,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提供制度保障。

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巩固深化“南湖清风”廉洁文化品牌,进一步做好家规家训的挖掘、整理、宣传和运用,充分展示工作成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使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全面好起来。大力倡导新型政商关系,既要“清上加亲”,也要“亲中守清”

(四)加大问责力度,层层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压实“两个责任”。要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执纪的重点,围绕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等责任主体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评议、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建设并用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动态监管平台,每年围绕重点目标任务、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细化责任内容,通过在线管理、实时监督和动态评价,实现对落实“两个责任”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进一步督促镇(街道)、基层站所、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严肃问责追究。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五)实践“四种形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实践好“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把执纪审查的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用好“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信息统计与综合评价。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健全廉情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全面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制度,综合运用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等方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从严惩治腐败。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对查办腐败案件工作的新要求,做好监督、调查、处置等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行使赋予监察委员会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执纪审理工作,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探索建立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线索处置、证据运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

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做精做深谈心式纪律教育。注重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发挥治本功能。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忏悔录是用违纪干部的惨痛教训换来的,要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回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督促县镇党委、纪委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打造基层党组织最坚强的战斗堡垒,督教育查干部思想作风,督公开查风险防控,督履责查责任落实,督制度查执行到位。维护基层群众最关注的切身利益,深化农村基层作风巡查,推进民主公开,扩大覆盖面,真正让群众看到实效,有更多获得感。突出对损害基层群众利益最严厉的执纪问责,严肃查办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涉农惠农资金奖补等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肃问责。

(六)不断深化改革,为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及时总结全覆盖后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的经验办法,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探索派驻机构执纪审查新路径,发挥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廉情把关作用,健全问题交办、线索沟通、协作审查等机制。派驻机构要找准职责定位,对派出机关负责,及时报告廉情,认真负责调查处置问题线索,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都要严肃问责。派出机关要定期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组组长,督促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和改进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管理和工作指导,为派驻机构监督履职营造良好环境。

全面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把握节奏步伐,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计划,确保新一届市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以提高问题发现率为导向,注重提升巡察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改进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工作,拓展综合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巡审联动等模式,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加大“回头看”力度,运用好巡察成果,实行整改事项销号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做到“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

推进纪检机关内部机制改革。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三转”,在推进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的同时,探索内部机构改革。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七)坚持严管厚爱,努力打造红船旁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做到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全面过硬。全面加强换届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争做担当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干部。加强组织建设,注重统筹干部选拔、培养、交流、使用。针对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职能整合和换届后人员调整情况,依托纪检讲坛、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严格监督制约。坚持正人先正己,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工作规程,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审查全过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风险干预和作风巡访机制,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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