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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手记】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竟“拍脑袋”转让?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1-09-15 18:00

“听说我们村的老书记因为卖掉村里的标准厂房吃了处分,是不是真的?你们巡察还是蛮有用的嘛!”不久前,我来到秀洲区王店镇红联村开展巡察回访检查,一位此前谈过话的村民见面就竖起拇指对我说。

村民说的没错,该村党总支原书记朱某此前因未按规定程序处置村集体资产,违反工作纪律,2021年4月被镇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得从一次区委巡察说起。

2019年上半年,我作为巡察组长,对王店镇红联村进行巡察。在征求意见、走访村民和座谈交流中,都有村民反映早些年村干部把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王店镇红联村标准厂房按照造价转让给了私人老板的事情。

为什么要原价转让?转让过程是怎么操作的?一个个疑问萦绕在我的心头。

群众利益无小事,此事不调查清楚,会让疑问继续隔阂干群关系,也会让干部继续蒙受“冤屈”或逃避责任追究,巡察组决定核查清楚事情的始末。

巡察组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知情人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了解,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原来,早在2012年,红联村申请到一个经济薄弱村标准厂房项目,当年5月完成招投标,9月项目建成。2014年5月,红联村全额支付标准厂房建造款52.94万元。在建造完成后的两年间,厂房招租收益情况一直不理想,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朱某寻思将这些标准厂房转让出去。2014年11月,在未事先征得上级同意的情况下,朱某主持召集村三套班子召开会议,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标准厂房以工程原造价53万元予以转让。

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的转让、变卖,必须经得县级组织、财政、农经等部门的批准同意。朱某“拍脑袋”决定转让该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明显违反规定。

随后,我们将此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区纪委监委与镇纪委监察办上下联动,迅速完成问题线索核查,并由镇纪委对时任村党总支书记朱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同时,区纪委区监委还向王店镇党委提出了纪检监察建议。王店镇党委对全镇村级资产资源处置情况进行再排查,要求镇农经部门和三资管理中心对各村现有集体资产资源进行排摸整理,加强监督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镇党委还专题部署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在各村、社区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中将此案件作为警示案例进行专题学习,以案为鉴、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让村、社区干部受警醒、知敬畏。

“现在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权力相对更加集中,更加要讲纪律守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巡察回访检查工作中,我对新任书记、主任叮嘱道。

巡察心语:村(社)党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是党联系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村(社)巡察,是促进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巡察工作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落地,真正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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