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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手记】公益性岗位不是“唐僧肉”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1-03-03 20:00

巡察是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随着机构专职化和工作规范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市县党委巡察更加深入,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方面作用更加凸显。“巡察手记”邀您一起聆听巡察一线的故事。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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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期

公益性岗位不是“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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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凭证好像有点问题啊......”巡察组老潘边看边和组员讨论起来。

2020年6月,平湖市委第一巡察组对独山港镇某村开展巡察。老潘在查看会计凭证时发现,该村2019年5月的凭证显示一次性支付了纪某某2018年度公益性岗位工资17689.2元。

这笔钱为什么要一次性发放?

带着疑问,巡察组决定分组核查,一组负责查阅台账,重点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另一组进行实地谈话核实,重点了解纪某某的日常工作以及对其的招聘、管理等情况。

“纪某某被录用为公益性岗位人选,是采取什么方式?流程是怎样的?”面对巡察组的询问,相关人员都支支吾吾,称记不清了。

“那么,他平时上班都做哪些工作?”巡察组继续发问。

“他主要是负责打扫村办公区域,每周来2-3次,打扫一下就走了,到岗时间也不长的。”

“对于这个岗位的工作职责,你们有具体的要求吗?”

“没有,日常工作都是让他自主安排的。”

根据《平湖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聘是有明确原则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但是从查找台帐资料情况看,巡察组没有查阅到这一岗位的公开招聘信息、班子会议讨论记录、聘用合同等档案资料。

仅仅是材料缺失那么简单吗?

巡察组结合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将这一问题立即移交独山港镇党委、纪委,要求其对纪某某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身份要求、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是否符合上级文件精神等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查,对纪某某的聘用并未进行公开招聘,也未进行民主决策,同时,还存在对聘用人员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020年10月,独山港镇党委对该村党总支书记凌某某诫勉谈话,要求其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管理。该村立行立改,及时调整纪某某工作岗位,并因其到岗工作时间明显不足,扣除其岗位补助6000元。独山港镇还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相关办法》,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巡察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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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是解决困难群众就业问题的一项民生举措。好事必须办好,才能让群众放心、舒心。巡察就是要紧盯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发现问题、促进发展,切切实实保障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真正落实落地。


作者:平湖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  谢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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