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无障碍

第三十一期

党报党刊征订公家“买单”行不通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0-11-18 17:00

  “请配合提供下2015-2018年度单位党报党刊费用支出中在职干部职工个人承担部分的明细清单。”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在对某单位进行巡察时,海宁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严忠伟一大早就向被巡察单位提出了调阅资料的工作要求。



  事情是这样的,巡察组在查阅2015年度党报党刊费用列支的财务凭证时发现,该单位支付的财务资料中未见个人支付或向个人收回的明细资料。难道仅2015年是这样的情况,后面几年会不会也有类似的问题?



  通过继续翻阅财务凭证,巡察组发现,2016-2018年的情况的确和2015年一样,都没有单位支付或向个人收回的财务资料。


  “难道是单位违规支付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带着这个疑问,巡察组内部开展了一场小型的“头脑风暴”。经过研究讨论,巡察组决定向被巡察单位进一步了解情况,并要求单位立即自查核实,并作出情况说明。


图片


  当天下午,被巡察单位就向巡察组反馈了自查核实情况和说明。果然,2015-2018年度,该单位在职职工党报党刊费用共需支付的金额一共为112994元,而其中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的40886.9元,全数在人员经费科目中进行了列支。


  这明显就是违规!巡察组立即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严肃地反馈,要求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在巡察结束前收回了2015-2018年党报党刊的个人自负部分费用。同时,建章立制、明晰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定,抓好相关费用扣缴工作。




  巡察心语

  巡察是一项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政治监督工作,作为巡察干部,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更要有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和打破砂锅问到底的韧性,才能切实通过高质量的政治巡察来确保上级部署落实到位、政策制度执行到位。


  作者:海宁市委第二巡察组干部 杨扬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