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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期

一包香烟的来龙去脉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0-11-04 13:00

  “老板娘,这个‘阳光’是什么意思啊?”步组长看着记账本上的这两个字,皱紧了眉头。

  “哦,这个是一包阳光利群香烟,小沈(村干部)来拿的,他自己是不抽烟的,也从来没来拿过烟,也不知道那天拿烟做啥。”

  2019年10月的一个下午,海盐县委村(社区)第九巡察组一行三人正在实地走访于城镇八字村一家副食品店。

  原来,就在当天上午,巡察组在查阅八字村的账本时,发现一张发票所附的明细中有“阳光36元”一项,签字人正是八字村的村干部沈某。难道是公款购买香烟?为了弄清实情,步组长当即决定去现场实地调查。

  “村干部平时来买东西是直接付钱还是在你这里记账的?”巡察组与店主“攀谈”起来。

  “记账的,有时候买一次东西只有几十块钱,如果每次买东西都开发票,我感觉太不方便了,就先登记一下,然后一两个月跟他们结一次账。”店主说。

  巡察组一页页仔细翻看记账本:洗洁精3桶45元,抹布5块10元,笔2盒34元……,一笔笔登记得清清楚楚,一笔笔也的确是办公用品,并没有其他不正常的支出,唯独这一包“阳光利群”。

  “既然小沈自己不抽烟,那他拿香烟做什么呢?”带着疑问,巡察组一行回到八字村。

  第二天,巡察组和八字村的联村领导进行谈话了解。谈话中,联村领导提到了一个细节:买烟的那天晚上,正好是他和沈某一起去村组召开征迁动员会,当时沈某给农户们递的香烟就是阳光利群。

  得到这个线索后,巡察组顺藤摸瓜,走访了当天晚上参加征迁动员会的几个农户,基本证实了联村领导的说法。

  “再找他本人了解一下情况吧,就算是为了工作,这也是违反纪律了。”巡察组经过商议,决定找沈某本人谈谈。

  “步组长,香烟确实是我买的,我自己不抽烟,身上也没有带香烟的习惯。那天临时接到去做征迁工作的通知,我想拿包香烟,可以和农户拉近距离,想着这香烟也是工作需要,当时脑子都没转弯,就直接签字购买了,想不到……哎。”沈某惭愧地说。

  经过一番核查,“阳光”谜团终于解开了。巡察组经过综合研判,考虑到沈某主要还是为了推进工作,没有为本人谋取私利,决定对沈某这次初犯启用“容错免责”,由于城镇相关领导对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加强对村采购等支出的管理。




  巡察心语

  巡察发现问题,是为了查漏补缺,更好地推动工作。巡察组在巡察中既要实事求是地发现问题,又要客观地分析问题;既要发现并推动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又要理直气壮地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只有这样,巡察才更好地发挥促进发展作用。



  作者:海盐县委村(社区)第九巡察组副组长  步佶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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