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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期

【巡察手记】吃着“公家饭”,还要挣“私房钱”?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27 16:00

   2019年5月的一天,海宁市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计沈璋正埋头翻阅着马桥街道的台账资料。

  “叮铃铃……”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办公室的宁静。

  “喂,是巡察组吗?我有一个情况要向你们反映……”随着对方的叙述,计沈璋的眉头锁得越来越紧,记录也越来越快。

  原来,来电人反映马桥街道工作人员俞某身为公职人员,却私自承包农村集体土地用于梨园经营,时间长达十余年,必须严肃处理。


  吃着“公家饭”,居然还想着挣“私房钱”!若举报属实,俞某身为公务员,却有可能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长达十余年,必须严肃处理。

  巡察组立即成立专项小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解核实。通过对相关人员谈话了解和向有关部门查阅信息后发现,俞某于2002年与马桥镇某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新大地梨场,并担任法人,从事梨子生产经营销售,平时由其妻子和岳父进行管理,自己主要进行技术指导和销售。


  根据了解核实的情况,巡察组将这一问题作为问题线索移交海宁市纪委。经调查,俞某身为公职人员却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还一直以来未如实向组织申报,并且在组织上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后,未主动配合纠正错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2019年9月27日,马桥街道党委对俞某进行了处理,并责令其注销了个体工商户——新大地梨场,该片土地也将于2020年6月底前全面复垦。

  “街道党委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实,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如街道工作人员俞某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在反馈会上,市委第二巡察组向马桥街道党委作了严肃的反馈。

  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反馈问题后,马桥街道党委抓紧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扫除了监管盲区。


  巡察心语:

  党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心绝不能二用。市县巡察就是要对党组织进行“全面扫描”,对党员干部进行“政治体检”,发现和纠正一些不规范、不合规甚至违纪违法的行为,洁净党的肌体。尤其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行为,要及时发现,严肃处理,织密制度的“笼子”,使巡察工作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作者:海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王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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