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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贪十斤黄鳝的“小便宜”,这位青年干部付出了代价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19-10-15 18:56

“小仓,你马上到局304会议室来一趟。”接到领导的电话,我感到一阵纳闷。这大周末的,什么事这么急呢?

赶到会议室后得知是我们单位下属的某中队暂扣物品失踪了,于是,领导让我和另一名纪检组成员一起组成临时调查组,对该事件立即展开调查。

随后,我们来到该中队,向中队长了解情况。原来,前几天中队在开展集中行动时暂扣了一批蔬菜、水产,并通知当事人来中队接受处理后可领回物品。可是当其中一名当事人到暂扣点想领回她被暂扣的10斤黄鳝时却发现黄鳝不见了。而值班的队员、门卫,却都说不知道这个情况,之后,在查看监控时才发现是中队里一名副中队长拿走了黄鳝,因此中队赶紧向上级汇报了情况。

物品价值不大,但是性质影响不容小觑。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我们当即向当晚值班队员、协管员、门卫等进一步了解情况。并约谈了监控里拿走黄鳝的副中队长朱某。

“你7月3日晚上在干什么?”

“我在值班。”朱某道。

“值班结束后,你做了什么?”

在我们的询问下,朱某老实的陈诉了事情的经过。“值班结束,我正要开车回去,协管员黄某和陆某把我叫住,带我到暂扣物品存放处,说这里有一些黄鳝,估计也没人会领回去,叫我拿回去吃。我说这样不妥吧,他们说没关系的,不拿回去这些黄鳝明天也会死的。我想想也对,于是收下了。回家路上,我越想越不妥,就在河边把黄鳝放掉了。”

“第二天,当事人来领黄鳝,我觉得不妙,与黄某、陆某商量,大家都不要说出去。但是中队里去调监控看了,我就知道瞒不下去了。”

朱某的交代加上监控画面的比对,我们调查小组确定了事实的真相。根据相关规定,单位给予朱某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降低职级处理,并扣发了其当季度绩效考核奖、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朱某退赔暂扣物品并在全局大会上做检讨。

朱某作为局里的青年干部,正处干事业谋发展的大好年纪,却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为这十斤黄鳝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很不“划算”。我想,这主要是由于他平日里放松自我修养,自我约束形同虚设。

通过这个事件,我不禁想到,作为基层干部,我们更要谨小慎微。一方面要努力工作,勤勤恳恳,为事业上开创良好局面;另一方面要以身作则,树立好廉洁从政的榜样。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干净做事、干净做人,才能在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仓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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