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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院干警到监察委干部,他的感悟很多……一封装着2000元现金的匿名信引发了这样的风波…

来源:海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03 15:27

王伟,男,海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成员。


“严组长,我们单位一名中层干部上交了一笔红包,您看应该怎么处理?”

新年伊始,我所在的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正像往常一样,召开一周工作布置会,突然,严组长的手机收到一条来自归口监督单位市民政局谈书记发来的微信,随后谈书记还发来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叠崭新的百元大钞。

原以为这是一件党员干部主动退缴红包礼金的事,在调查核实之后却发现,事情远比想象的复杂,事情还要从一周前说起。

一周前,市儿童福利院院长周琴收到了一封匿名来信,信封上写着“儿童福利院院长(收)”,打开一看,里面装着2000元现金,没有落款,也没有任何文字说明。这下,周琴有点着急,她知道党员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是违纪的,必须要退还。但是由于这是一封匿名来信,也不知道该退还给谁,于是,周琴赶紧将这一情况向上级主管单位市民政局的谈书记进行了汇报,并且把钱连着信封一起交了上去。谈书记了解情况后也犯了愁,于是便有了开头这一幕。

随后,纪检监察组来到民政局,一起商量如何处理这个特殊的“红包”。大家讨论后认为,这封信是寄给“儿童福利院院长”的,并不是指定寄给周琴的,来信人并不一定认识周琴,所以这笔钱不能算是给周琴个人的红包,性质更像是给儿童福利院的捐款。于是,谈书记建议,既然这笔钱不是给周琴个人的红包,又无法退还,可不可以作为一笔活动经费给市儿童福利院春苗社工室使用呢?而严组长觉得,这笔钱给社工组织搞活动不太妥当,建议还是作为一笔社会捐款给儿童福利院。最后,经民政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决定将这个匿名“红包”作为一笔社会捐款给儿童福利院。“红包”变“捐款”,事情最终得到了妥善处理。

儿童福利院匿名“红包”事件只是纪检监察组开展红包礼金专项治理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纪检监察组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等方式,从源头治理归口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广大党员干部也都充分认识到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能够自觉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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