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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帮扶资金岂容"张冠李戴"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9-19 09:00

嘉兴市秀洲区委巡察组副组长  徐建伟

  “还有这么一笔钱?谢谢你们啦!”在确认慈善帮扶资金已“物归原主”后,我们离开了大坝村,但耳畔却总是回响起老人的连连称谢声,巡察期间的一幕一幕也在脑海中浮现。

  记得是去年8月,我们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18个村开展村级组织常规巡察。在入驻大坝村巡察期间,我们慈善帮扶资金申请、发放作为关注点之一,并发现了一笔慈善帮扶资金“张冠李戴”的问题

  为了巡深察透扎实做好“全身体检”,我们查阅大坝村民政条线的相关台账资料,包括扶贫救助名册、申请、公示、资金发放等材料,与财务发放清单逐一核对,并视情上门走访核实实际的扶贫救助情况。

  当查阅到该村某年的慈善帮扶资金救助申请和公示材料与同期财务发放清单进行比对,发现两名救助申请人与实际发放人不一致,原申请人为朱某、吴某,实际获得救助人却是史某、姚某,让人匪夷所思。

  实话说,虽然这笔资金不大,只500元每户。然而为什么会“张冠李戴”?是否存在“借鸡生蛋”、优亲厚友问题呢?问题一个接一个在我脑海中盘旋。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决定要将问题查个水落石出。随后,我们向村党组织传递了“巡察组将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扶贫救助实际情况”的信息,并要求村党组织及时客观对此情况作出解释说明。

  通过走访、座谈,我们掌握了基本情况。原来在申报初核过程中,村委会将朱某、吴某这两户家庭作为帮扶对象上报并审批通过。而作为临时性救治小额款项,上级部门将资金下发至村集体账号上。在帮扶资金发放过程中,村委会考虑到朱某、吴某这两户有其他专项资金补助,而史某、姚某这两户家庭经济条件更差,更符合慈善帮扶资金救助,且与村干部无亲属关系。因错过申请时效,无法为史某、姚某申请慈善帮扶资金救助。于是,村干部以直接替代的方式将这1000元慈善帮扶资金进行“转移”发放。

  纪律规矩必须挺在前面有权不能任性。针对发现的上述问题,我们立即和村党组织书记、相关责任人谈话,要求深刻认识此种思想和行为的错误,坚决纠正错误行为,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去年12月,大坝村村委会全额收回发放给史某、姚某两户的帮扶资金1000元,重新发放给朱某、吴某两户,并同步为史某、姚某两户家庭申请慈善帮扶资金。今年1月,大坝村分管民政工作的村民委委员顾某受到诫勉谈话。

  一笔慈善帮扶资金的“张冠李戴”,暴露出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还是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工作方式方法过于简单。“我当时思想上简单地认为,只是换了两个人而已,反正村里没人贪这笔钱,没啥大不了的。”询问中,村分管民政工作的村民委委员顾某说。

  此案也暴露出上级部门临时救治小额资金现金形式下发至村集体账户的方式,存在廉政风险。为此,我们向相关部门作出了工作提醒,要求以银行转账支付的方式直接下发至申请人手中,确保慈善帮扶资金准确抵达“不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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