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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一张涂改的缴款单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7-20 09:31

海盐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室副主任  曹挺权

  今年正月初七,我到海盐县矛调中心参与纪检监察窗口轮流接访。一位信访人气冲冲地走进纪检监察信访接待室,“我要向纪委反映问题,村干部肯定有问题,你们一定要查清楚,我手上有证据”,边说边递给我一张缴款单。我接过单子,安抚他先坐下来,给他泡上一杯茶,听他详细道来。

  原来,2015年澉浦镇澉东村实施到户道路硬化工程,按规定涉及的农户要承担部分自筹资金,信访人在一次偶遇村干部褚某时将2500元现金交到他手里,但后来和村民闲聊时,信访人发现其他村民都拿到了收据,而自己却没有。于是信访人便到村里询问并查看财务凭证,发现现金收据是开了,但是只有存根联和记账联,并未见收据联,而且财务凭证中银行缴款单上填的姓名有涂改,将其他村民的姓名划掉改成了信访人的姓名。信访人认为自己没拿到收据,加上财务凭证上还有涂改,觉得该笔款项去向不明,甚至怀疑被村干部褚某侵吞,所以急着向海盐县纪委县监委反映。

  我详细记录了反映内容,并告知信访人将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结果,请他耐心等待。随后我按照规定受理了该信访举报,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转给澉浦镇纪委调查核实。

  很快,澉浦镇纪委有了调查结果,村干部褚某收到信访人到户道路硬化自筹资金后,回到村里第一时间就交给村报账员富某并让其开好收据。第二天,正巧信访人的哥哥到村委会上交道路硬化自筹资金,报账员就将信访人收据一并交给其兄,要其代为转交给信访人。经询问信访人的哥哥,其表示农村里对这种收据并不重视,所以未及时转交也未告知信访人,后来收据联遗失了。调查中发现,富某在办理银行现金缴款时,因全村共涉及农户99户,缴款工作量较大,误将信访人的姓名错填成另一位村民李某,之后在整理财务凭证时发现该错误,就将缴款单上错填的缴款人姓名直接划改为信访人姓名。当信访人来村里询问时,富某将现金缴款存根联、记账联和银行缴款凭证一并向其出示并作了解释说明。

  调查组查明,信访人上交的自筹资金在该村经济合作社账上,村干部褚某不存在截留、侵吞村民自筹资金的问题,但报账员富某在收到现金后将收据交由第三人转交,造成收据遗失,同时其因工作疏忽,存在错误填写并擅自涂改缴款单的问题,调查组对富某进行了提醒谈话。澉浦镇纪委工作人员将调查结果向信访人当面反馈,并出示了有关财务凭证,信访人心中的疑惑得以解开,对镇纪委的调查结果和工作态度均表示满意。

  通过调查核实给群众一个明白,同时对失实检举控告也要还干部一个清白,这样才能更好地密切干群关系。澉浦镇纪委专门赴该村召开班子会议,对反映村干部褚某的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并要求村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避免造成群众误解。

  信访件办结后,我通过电话对信访人进行了回访。信访人激动地说:“纪委把事情来龙去脉调查得很清楚,还主动上门当面反馈调查结果,我感受到纪委对老百姓的重视,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惑,是我错怪了村干部,同时也是给我自己提个醒,以后自己的事情要多上心。”

  挂断电话,我的脑海里闪现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考一答”——“来访群众是考官,信访案件是考题,群众满意是答案”。人民群众正是从这样一件件具体的事情上看党的形象,看干部作风。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用心用情用力对待每一个信访举报事项,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才能做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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