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认为小恩小惠无伤大雅,就欣然接受了,并不觉得是上纲上线的事情。后来小恩小惠变成了大利时,心中开始有了对利的欲望。”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聘用协勤人员仇丽娜在忏悔书中写道……
2019年5月,一条反映买卖驾驶证分数的廉情信息引起了海盐县纪委县监委的关注。经过认真研判和初步核实,一名充当交警大队“内鬼”的协勤人员逐渐浮出水面。
小恩小惠,她接受了“合作”
仇丽娜于2014年4起作为海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遣人员,在海盐县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工作,负责对交通违法驾驶行为进行扣分和罚款处罚。2016年初,陈某某在海盐从事车辆代办业务,他心里清楚,要想从事驾驶证买分卖分“生意”,离不开窗口工作人员的“配合”。
为了和仇丽娜搭上关系,陈某某经常去她的窗口办理车辆年检等相关业务,借机套套近乎。渐渐地,两人熟悉起来,还相互添加了微信。每逢节日或者在微信上看到仇丽娜出去吃饭或购物,陈某某总不忘给仇丽娜发个66元或88元的红包。用陈某某的话说,“我就是想办法让仇丽娜开心,以便和她联络感情。”仇丽娜在车辆代办业务上也为陈某某提供了不少“关照”。在仇丽娜眼里,俨然把这个会来事的陈某某当成了朋友,对他的小恩小惠也是来者不拒。
陈某某觉得一切水到渠成之后,于2016年6月给仇丽娜发了一条微信“希望我们能够‘合作’,这样你也能赚点辛苦钱。”尝到甜头的仇丽娜,对此欣然接受。
私欲膨胀,在违法的泥潭越陷越深
圈子里的人看到了陈某某的“能耐”,找他“帮忙”的人渐渐多了起来。为掩人耳目,陈某某决定不再抛头露面。他和仇丽娜商定,他的客户以一张剪掉一角的行驶证作为和仇丽娜的“接头暗号”,自己则躲在幕后遥控指挥。陈某某每次都会兑现承诺,及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把好处费转给仇丽娜。仇丽娜知道对方获利颇丰,她对这些钱拿的也是心安理得。
仇丽娜不仅收钱,还主动暗示向陈某某要钱。在仇丽娜眼里,陈某某俨然成了一部“提款机”。
2018年底,仇丽娜通过微信暗示陈某某,自己车子的保险快到期了。心领神会的陈某某立马就给她转了2000元,边转边暗自盘算,3000元的保险费我帮她付了一多半也够意思了吧。不料,仇丽娜说这些钱不够,一脸无奈的陈某某又给她转了2000元。就连家里的吹风机坏了,仇丽娜也会拐弯抹角向陈某某暗示,借机向他要钱。
上了贼船,欲罢不能
仇丽娜在和陈某某等多名车辆代办人员的“合作”过程中,并非没有担心害怕过。2017年底,仇丽娜听到不少车辆代办人员违规被查的消息后,把收手的想法告诉了陈某某。陈某某认为这是一条赚钱的“捷径”,不甘心就此断了自己的财路,便威胁仇丽娜“我知道你和其他人也有‘合作’,你自己看着办吧!”
“已经上了贼船,想摆脱,却已被人抓住了把柄。”此时的仇丽娜想脱身却身不由己,最终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经查,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仇丽娜共违规开具处罚决定书3000余份,违规扣分6000余分;收受陈某某等人所送的好处费共计35万余元。2019年9月,海盐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仇丽娜解除劳动合同。2019年10月29日,仇丽娜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我错把公权当作私权,错把职权魅力当作个人魅力,错把违法行为当作潜规则,由此一步步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只可惜,这种“清醒”认识来得太晚,此时的仇丽娜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