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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30岁就走上领导岗位,却一心向老板看齐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29 22:00

  “在与企业老板打交道过程中,由于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最终导致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在远程视频庭审中,海盐县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奚珠良说出了内心的忏悔。

  2020年5月12日,海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奚珠良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995年,刚满30岁的奚珠良就走上了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的领导岗位。然而,曾经优秀的他,为何一步步走上了一条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替人办事,不捞到好处不肯罢休

  2001年,奚珠良担任县经贸局副局长。长期在工业条线担任领导的他,看到不少老板通过经商办厂轻轻松松发家致富,自己的心态渐渐失衡。

  2007年的一次饭局上,奚珠良认识了杭州一家做企业清洁生产评估的公司业务员蓝某。不久,蓝某找到奚珠良,希望把自己介绍给当地的企业老板,以便在业务竞争中取得优势。奚珠良对这样的“帮助”心知肚明。

  作为分管企业技改和清洁生产方面工作的奚珠良认为:自己出面给这些企业老板打个招呼,他们会给面子。

  奚珠良觉得这倒是个“捞钱”的机会,他就通过各种方式主动把蓝某推荐给企业老板。在奚珠良的“关照”下,蓝某在当地的业务做的可谓风生水起。

  当蓝某将一笔现金送给奚珠良表示“感谢”时,他内心很忐忑。奚珠良让蓝某办一张银行卡交给自己。蓝某心知肚明,“感谢”的办法有了。此后,蓝某陆续向这张卡里存入了25万余元。

  如此谨慎的奚珠良,还是露了“马脚”,他听到了有人在议论他收受回扣的事。为避免节外生枝,奚珠良把卡里被自己用掉的十几万补上之后,把卡还给了蓝某。

  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忙乎了半天的奚珠良,一分钱也没捞到,自然不甘心。

  奚珠良在担任县经贸局副局长期间,还利用职务之便,为多家企业在申报项目补助资金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先后收受企业负责人给予的好处费18万余元。

  贪图小利,过生日都要报销

  在副局长的岗位上已经干了十多年的奚珠良,自感升迁无望,便产生了在位时能多捞点就多捞点的想法,甚至连一些小钱也不放过。

  2013年,海盐县在外省建立了个工业园并成立了公司,奚珠良被任命为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全面负责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由于工业园建在省外,山高皇帝远,作为一把手的奚珠良,在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上动起了“歪脑筋”。

  2014年4月26日,奚珠良邀请了一些企业老板给自己过了个生日。生日宴花费4084元,奚珠良大笔一挥,居然以公务接待为名予以报销。

  2014年10月,奚珠良知道自己将退出现职,他突击以商务接待为名向自己的消费卡内存入3000元钱。事后查明,这笔钱被奚珠良用于离任后到杭州等地旅游的吃喝费用。

  调查人员发现,奚珠良经常把个人吃喝、旅游及宴请朋友的费用,报销到公司公务接待或招商费用中。两年间,奚珠良通过这种手段非法占有公款2万余元。

  钻入钱眼,当上了企业合伙人

  “看到很多企业老板通过几年的努力,由穷变富,企业由小变大,自己也想尝试当老板的感觉,于是开始投资入股,当起合伙人来。”

  2004年,奚珠良和几个老板合伙买下了当地一家钢厂,共同投资300万元成立了海盐某铸造有限公司。奚珠良以其姐夫郑某的名义投入99万。几年间,奚珠良获利颇丰。尝到“甜头”的奚珠良,一发不可收拾。

  钻进钱眼的奚珠良,早已忘了自己的身份,也忘了自己的初心。此时的奚珠良,则把更多的心思花在怎样做生意赚钱上。

  2015年11月,奚珠良退出领导岗位后,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多次擅自离岗去处理生意上的事。

  “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奚珠良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注定“竹篮打水一场空”。

  “算算自己的自由账,我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自由的代价;算算自己的经济账,本来再过几年,自己就可以无忧无虑地过退休生活,现在一切归零;再算算自己的亲情账,自己的错误行为让家人、亲人蒙羞,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奚珠良在忏悔书中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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