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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没有后悔药

来源:南湖清风  发布时间:2023-06-28 09:00


海盐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郑文初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郑文初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结伙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29月,郑文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郑文初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接、项目投资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单独或结伙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66万余元。2022年12月,海盐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文初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忏悔录摘录

  坐在留置室的小板凳上,我泪流满面,悔恨莫及,痛不欲生,深感失去自由的可怕。由于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不仅仅是自己一个人在承担这个错误的后果,是连带着自己的家人和亲人一起在承担悲痛后果。算一下这一笔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自己实际上是一无所有啊!代价实在太大,教训何其深刻!

  自己从性格上的不拘小节,到思想上对规章制度和党的纪律的轻视,慢慢失去了对法律的尊重。一个人的腐化变质、违法都是从小的生活问题、吃喝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始的。这正是我从一个副科级领导干部沦落为阶下囚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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