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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节”不守 “大劫”难逃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2-01-11 17:39

嘉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梁国忠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梁国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21年3月,梁国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梁国忠在项目建设、能源管理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798500元。2021年9月15日,梁国忠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忏悔录摘录

  我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是从收受小红包、购物卡、礼物开始,总认为是小错误,没有关系的,就是这样一点点掉入犯罪的深渊。如今,我政治上身败名裂,原来的荣光已不复存在;经济上得不偿失,我是后悔莫及;亲情上无法弥补,我的一失足造成整个家庭不能平静,对亲人的伤害已无法用什么来弥补。我将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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